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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曾有17个省份设立过廉政账户,目前至少已经有6个省份撤销。
从当年的高压反腐,到今天的常态反腐,“廉政账户”的舞台,越来越门庭冷落鞍马稀。这条为所谓被动腐败而铺设的“绿色通道”,眼瞅着马上就要沧海成桑田了。
回头望去,最早是2000年初,浙江省宁波市率先在全国开通“581”(谐音“我不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之后,不少地方将其视为反腐倡廉的创新举措,纷纷效仿建立“廉政账户”——类似的有“981”(谐音“就不要”)、“510”(谐音“我要廉”)、“35581”(谐音“送我我不要”)、“5910”(谐音“送我我不要”)等。据报道,山东济南自廉政账户设立以来,一直保持平均日进1万元的速度;而从辽宁沈阳“慕马案(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16名官员贪腐案)”被查处后2001年8月至10月的两个月时间里,沈阳廉政账户猛然进账四百多万元。看起来,初心是好的,效果是有的。
不过,《国语·晋语六》早就有言,“考百事於朝,问谤誉於路。”作为地方纪委的制度创意,“廉政账户”从设立之初,亦已谤誉参半。第一,法治越推进,账户越可疑。法无授权不可为——既然法律没有为这个账户留出减罪免刑的“绿色通道”,地方部门哪来自说自话的权力?而各省在“廉政账户”上自由裁量过多,也折损着反腐的公信力。比如设了账户的有退路,没设账户的就不能享受这“福利”?再说,退与不退,只是态度问题,并不能否定受贿事实。简言之,有这个吊诡的“廉政账户”在,依法反腐就容易因之被打脸。
第二,“廉政账户”到底是反腐“缓冲带”还是沦为贪官的“化妆台”,这也越来越成为问题。现实证明,账户上的钱多还是钱少,与地方反腐进程并无多大关系。且不说这个非实名的账户容易被民众视为反腐中的一笔糊涂账,就是制度本身,也常成为少数官员的避风港。比如2015年4月受审的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16年来受贿380余次,因惧怕事情败露,一直陆续主动以“廉政金”名义上交部分贿金,为受贿“打掩护”。被调查时,洪金洲家中藏有赃款2000多万,而已交纳的“廉政金”则多达5500余万。洪金洲供述,这样做是为打消别人对自己的怀疑。类似案例,不胜枚举。
正因如此,民间对“廉政账户”向来多有争议。
腐败就是腐败。主动与被动之分,看起来是面子问题,说白了仍是“骨头”问题。官场明规则硬气一点、权钱之间清爽一些,这个身份暧昧的“廉政账户”恐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今天,我们有胆量与底气与“廉政账户”割席,最关键的背景,在于中国反腐已经进入制度化、常态化的快车道。“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不久前,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之后,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党的第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凡此种种,皆是顶层设计立足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环境。于此而言,类似“廉政账户”这样粗放的反腐创意,尤其是地方性的“反腐奇招”,也该清理门户,不妨让其早日随历史大势奔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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