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针对关键技术的探索和研究,加快建设以核心技术为支撑的研发平台、应用平台,是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的基础所在。图为日前在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正式开港的“5G全球创新港”。王冈摄/光明图片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要驱动,人工智能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诸领域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探索将人工智能运用在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随着智能化浪潮席卷而来,准确把握人工智能的特点与趋势,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新闻传播的融合发展,成为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新课题。
1.立足国家战略,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
在新理论、新技术的驱动下,人工智能加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在新闻传播领域积极布局、全面推进以人工智能为支撑的新闻传播事业发展。借助人工智能的技术优势,新闻传播已经超越了信息传递的单一范畴,成为关系国家形象、国家利益、国家战略的重要领域,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从国家战略高度强调人工智能对于引领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变革的价值和意义,并在实践中把握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机遇,构筑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具体到新闻传播领域,就是加强研判、统筹谋划,以人工智能的发展推动媒体融合。
重视以技术为核心的基础研究。技术是人工智能的核心,媒介的发展与技术进步息息相关。加强针对关键技术的探索和研究,加快建设以核心技术为支撑的研发平台、应用平台,是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的基础所在。对于新闻媒体而言,人工智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对于人工智能而言,将其应用于新闻传播意味着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合作。因此,在新闻媒体领域进行人工智能的研发与应用,需要科技人员与新闻工作者相互配合、协同创新,共同探索针对性的理论、方法和工具,助力新闻传播领域人工智能的前瞻布局,使其发挥激发媒体活力、提升媒体价值的作用。
倡导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一方面,技术研发要与前沿实践主动对接,巩固新闻媒体的技术实力,实现技术引领下的媒介创新,加速新闻传播事业从数字化向智能化的全面转变;另一方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掘新平台、新终端服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具体功用,以技术为支撑,提升新闻媒体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以舆情应对为例,大数据技术对于舆情事件的采集、监测、分析、预警、归档具有创新意义,有利于媒体及时、客观、理性地看待舆论走势,进而把握相关报道的时、度、效,为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提供助力。当下,如何发挥人工智能的头雁效应,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应成为新闻传播学界、业界努力回应的时代议题。
2.完善政策法规,打造规范化媒介空间
从刷脸支付到机器人写稿再到无人驾驶,人工智能已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然而,技术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以新闻传播领域为例,尽管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使信息传播与互动更加便捷,但也极易造成舆论“去中心化”,使媒介治理遭遇挑战。在新兴技术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必须完善制度与法律,重视基于人工智能的媒介治理,为技术创新及其媒介应用“画方圆”。
将伦理意识与责任关怀注入技术洪流。人工智能不仅加速了新闻媒体的智能化发展,也对新闻伦理、媒介素养等提出了挑战。在2018年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大会上,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发布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道德伦理宣言》明确指出,无论人工智能的自主意识能力进化到何种阶段,都不能改变其由人类创造的事实。换句话说,人类是科技的主导,人工智能理应体现人类对于社会的应有之责。在新闻传播领域,新闻工作者既要勇于进行技术创新,又要避免技术迷信,既要激发人工智能对信息传播的创新动力,又要对新技术进行伦理研究与责任反思,为技术支撑下的新闻传播注入人性关怀,实现“善智”与“善治”相辅相成。
使制度规范、法律建设匹配技术发展。人工智能改变了传统意义的传播范式,使传播由时空偏向转为兴趣偏向;大数据条件下,人们得以保护隐私的独立空间被压缩……凡此种种,都呼吁切实有效的规范和制约。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要在人工智能领域初步建立伦理规范和政策法规。具体到新闻传播行业,怎样规范新闻媒体对于人工智能的研发与应用,如何对人工智能参与下的信息传播进行过程监管,能否规避人工智能所引发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等问题,将成为未来制度建设与法规制定的关切要点。总之,面对新的技术生产力,既需要改革的勇气打破既有规则对人工智能科技和产业的束缚与限制,又需要未雨绸缪,建立科学、全面的信息传播制度规范与监管体系,使法律、规章与技术发展同步,防范负面影响、化解风险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