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同时应当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主要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全面深化改革,最重要的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其改弦易张。改什么、不改什么,我们有定力;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符合国情、行之有效的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比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等。
第二,急需必备的制度抓紧出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比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推进监督制度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再比如,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要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第三,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制度化、法制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只能在摸索中前进。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成熟做法和改革成果,对成熟的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升,并用制度、法律、法规等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这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经验。比如,我们党在总结长期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为一项根本制度,等等。
第四,制度的层级位阶适时调整优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也在深化,越来越接近实践本身的要求和制度本身的逻辑。比如,《决定》首次根据制度的重要性和地位,明确区分不同制度的层级和位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制度明确区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首次提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这个重大概念,并且明确其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等等。
5.制度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已明确,关键在落实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制度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越来越清晰。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四大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推出336项重大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经过近八年的持续努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党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分别就修改宪法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在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迈出了新的重大步伐。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我们党要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描绘了制度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系统总结并提出总体目标。这个总体目标,对标我们党在新时代的战略安排,进一步明确:到建党100周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是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明确回答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安排,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时间表和路线图的统一。这些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制度层面的具体展开,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今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落实。我们必须以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久久为功,善做善成,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描绘的宏伟蓝图绘就在中华大地上,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写出新的中国篇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根本制度保障。
(作者:陈曙光,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