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明确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四项任务。按照部署,“十四五”时期应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无疑需要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同时也必须重视和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
2020年11月30日,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每日处理20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正在有序运行,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日常巡护。图片来源:ICphoto
所谓价值实现,就是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够卖出去,通过市场交换收回成本,而且能获得一定的利润,使生产能够持续下去。如果产品卖不出去,产品的价值不能得以实现,再生产过程就中断了。生态产品多数属于公共产品,不能用于市场交换,也就是说,只有把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政府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使投资生态产品也能获得合理回报,才能形成把环保产业打造为支柱产业的有效机制。这是实现“十四五”时期绿色发展目标的关键途径。应根据生态产品的不同特点,分类施策,采用不同的价值实现方式,具体从以下四个路径全面推进:
第一,对于不能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的生态产品,应由政府制定统一的排放标准和环境标准,严密监测、严格监管。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河湖水、怡人的环境等,属于公益性产品,企业为提供这类生态产品所付出的投入,应纳入各市场主体的商品和服务成本之中,使大家拥有同等竞争条件。采用这种办法,可改变过去治理污染的企业吃亏、不治理污染的企业增加盈利的局面。把污染治理成本公平地计入产品成本,是促进不可交换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避免产生新的污染的有效举措。
第二,对已经形成的存量污染物的治理,应运用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模式加以解决。由于多年来我们在生态环境投入上欠账较多,造成大量污染物堆积、填埋或留存于大气、水体、土地之中,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对地下水带来污染威胁。尽快对存量污染物加以治理和资源化,应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公司,对每一项治理工程所需费用进行科学评估,政府制定相应的补偿政策,再通过招投标,吸引国内外企业参与投资和治理。现在,我们已经拥有治理污染物存量的成熟技术和资本实力,关键在于运用好PPP模式,针对不同治理项目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吸引企业前来投资。
第三,围绕实现碳中和目标,通过实施功能性产业政策,鼓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应对气候变化,保护人类共同的美好家园的重大行动。减少碳排放,涉及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必须努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应该说,凡是有利于降低碳排放和节能、减少污染的经济活动,包括生态修复工程,无论哪个产业或产品,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根据其减排量一视同仁地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和奖励,都应优先批准其投资项目、优先提供建设用地和资金支持,使其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第四,围绕鼓励资源节约型消费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在需求端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强大拉动力。生态产品的价值能否实现,归根到底要看是否能满足人民的需求。要从小学开始,开设环境教育课程,让人们养成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和绿色生活方式,包括杜绝食物浪费、发展绿色建筑、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绿色出行方式等,努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此外,还要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使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经验证明,我们要在经济发展中解决一些结构性难题,把薄弱环节搞上去,必须建立一个有利于补短板的市场机制,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同样,补上生态环境这个短板,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根据环保产业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建立一个能够把大量资金吸引到环保产业上来的市场机制。在这一过程中,要破除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陈旧观念。不能认为强调保护环境必然制约经济发展,恰恰相反,环保产业正是现阶段亟待增加投入的新增长点,改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促进经济增长;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人民提供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美丽的环境,这也正是现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放眼国际,欧洲国家特别是北欧各国,在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我们应向他们学习,与他们开展广泛的技术交流和投资合作,带动更多国家和人民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力争为人类共同的宏伟事业作出中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