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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都是重要而常见的金融工具,二者各有其业务优势和发展定位。信贷转让流程简单、操作成本低、私密性和个性化强,但是标准化程度不高,依赖一对一的交易协商,再转让流动性较差。因此信贷转让市场具有非公开、定向私募、个性化转让的特点,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贷款证券化则恰恰相反,具有高标准化、高市场透明度的特点,可以公开发行,可及时变现,流动性及市场广度、深度都比较充分,但相对流程复杂、操作成本高,私密性和个性化不强。因此可以说,贷款证券化市场是信贷交易市场的高级形式,两种市场应该互为补充,实现分层定位,错位发展。
建设信贷转让、贷款证券化市场,打通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的连接通道,可以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增加贷款流动性,满足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要求,并逐步形成由市场交易参与者、自律性组织、贷款价格信息服务机构、贷款评级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多层次信贷市场体系,有利于搞活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有效促进金融和经济的发展。
一是可以有效满足“新四化”建设资金需要。党的十八大提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市场据此估算配套融资需求超过40万亿元。
二是可以有效缓解银行体系资本压力。有专家估计,如果GDP每年增长8%,银行业年均贷款增速需保持在15%,现在银行业贷款70万亿元,预计5年之内要突破100万亿元。在新巴塞尔协议要求下,国内银行业资本金缺口估计高达1.66万亿元,现在的资本市场无法承受这样的融资规模。
三是可以加速推动商业银行转型发展。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速推进,银行流动性风险不断加大,利差越来越薄,转型发展越来越迫切。从国外银行业发展历程看,大型银行已经从单纯的贷款发放者转变成贷款经营者,其盈利模式也相应从“发放-持有”转变为“发放-交易”。领先的银行主要依赖自身强大的风险管理能力、庞大的客户基础、超群的产品组合管理能力来获取非利息收入,降低对利息收入的依赖。我国银行业也迫切需要从“交易性银行”的视角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单一贷款提供者向综合融资解决方案服务者转变,由被动持有贷款向主动经营贷款转变。
四是可以有效带动盘活整个金融市场。信贷资产交易打通了信贷与资本市场的连接通道,更多企业可以先向银行贷款,再由银行进行转让或证券化,从而实现“间接的直接融资”。银行可以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保险、证券、基金等投资者可以分享贷款收益,资金配置效率和市场深度广度将大大提高。同时,信贷资产交易也将成为化解“影子银行”风险隐患、“开正道、堵邪路”的重要途径。
我国信贷交易市场的发展应遵循“系统性规划、市场化运作、常态化发展”的思路,既不因噎废食,也不急于冒进,既要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又要结合国内市场实际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两个市场建设,持续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和风险防范工作。
一方面,要稳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特性以及当前制度环境建设的不足,决定了我国在推进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仍需坚持“谨慎试点,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因资产证券化过度发展而背离实体经济。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作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建议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关注以下几点:
努力扩大投资者群体范围,鼓励更多资金投资证券化产品。重点鼓励证券、保险、社保、年金等有需求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证券化产品,降低发行成本,推动市场多元发展。
加快证券化市场基础培育工作,重点提高市场流动性。包括完善证券化法律法规,加快资产证券化条例起草或相关立法工作,研究解决抵质押变更登记难操作问题,简化发行和交易审批环节,提高市场效率;鼓励质押回购、双边做市等多种交易流通方式,重点提高市场流动性,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增加证券化试点品种,允许多种形式的证券化试点。在发行方式上,除了目前的公募发行方式外,建议可研究以私募定向方式,向保险、证券、基金等有需求的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定向发行。未来应在完善监管体系的前提下,逐步取消试点额度限制,并打破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壁垒,建立统一、高效的全国性债券市场,通过做大规模、放宽领域解决市场深度和广度不足的问题,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化发展。
允许参照国际经验,适当放松发起机构自留风险部分对应的资本计提要求,不限定自留部分须全部为次级档。目前发行机构须至少持有全部发行总规模5%的次级档,这个规定高于国际标准,导致国内证券化在RAROC上并不经济,需要研究调整,以调动发起机构的积极性,推动市场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要同步推进信贷资产流转市场建设。一是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信贷资产流转市场建设进行系统规划,使其作为信贷交易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分层定位,错位发展。二是以“边际切入”的理念,推进信贷资产流转业务市场建设,通过增量发展实现对影子银行的存量替代。
除了以系统性思维,全面部署制度设计、监管安排、系统开发、业务规范之外,在市场发展初期,可以通过名单准入、额度管理、总量控制等方式,控制市场发展节奏,稳步推进市场发展,防范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