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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社会组织力量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
丛屹
//www.workercn.cn2016-02-15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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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和区域的发展,不仅是经济结构的变迁,而且是社会结构的变迁。现代治理理念,需要重视“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

  现状分析

  首先,市场的发展需要社会基础。产业和金融的创新边界取决于社会信任结构,而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往往决定了国家和区域创新发展的能力,是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本量能。从区域内看,京津两地差异很大,北京社会组织数量比天津多60%,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和专业化水平也高于天津。

  其次,社会组织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其社会资源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是政府能力的有效补充。未来在京津冀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市场一体化建设、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产业合作、资源合作开发利用、环境联合治理等诸多领域中,社会组织是政府治理体系中越来越重要的帮手和力量。

  再次,社会组织的“第三方责任”,是社会治理实现“政府有为”和“市场有效”的前提。京津冀区域民营经济总量和活力不足,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较弱,如何破解体制机制创新中“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难题,关键也在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鼓励和培育服务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商会、行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起自治自律的第三方责任。

  此外,社会组织是区域创新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社会信任水平决定社会经济运行的成本,高信任社会的运行成本低,反之就越高。“陌生人之间的信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组织的发展程度。社会组织发展程度越高的区域,创新能力越高,因此,社会组织也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不可忽视的社会资本力量。

  建言献策

  第一,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的持续发展。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达成共识,围绕京津冀发展中的社会治理问题,关注和推动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一方面,进一步实现“政社分开”、党政机关人员在社会组织中的兼职限制,对以往社会组织发展依靠“权力”和“关系”资源的现象进行纠偏;另一方面,转换期的社会组织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支持,以实现人力和资金来源方面的社会化和多元化。建议学界将京津冀协同发展同社会组织的发展研究结合起来,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建立专项建设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并通过财税政策手段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资助。

  第二,规范和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目前,津冀两地的社会组织发展水平和能力水平相对较低,一些社会组织目标不明、热情和活跃度不高、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不高、专业人才匮乏、管理水平低、专业化发展的能力较弱。建议政府方面,一方面应注重社会组织骨干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加强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社会组织骨干培训班等人才选拔和教育培训的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所需的公共基础平台的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器、投资建立社会组织大数据平台和数据管理中心,推进实现“互联网+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建议高校拓展相关专业,与社会组织横向联合培养所需人才,并鼓励大学生通过志愿者途径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实践。

  第三,强化和巩固社会组织的纽带作用。一方面要规范和完善社会组织的合格准入、备案管理、动态审核、评价评级等监管机制,要求社会组织保持正确明晰的目标和宗旨,督促其诚信水平和运行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要抓好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中的政治引领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总之,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内在地要求通过社会体制的改革创新实现社会的均衡持续发展。经验表明,通过社会组织的建设,推动社会实现网络化治理,不断提高社会资本水平,不但能有效支撑经济结构的完善和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而且也是治理现代化区别于传统政府管理的最为明显标志。(作者为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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