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服务职工会员 服务项目建设
——长沙工务局工会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总结
2015年7月30日,全国推进开发区“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观摩交流会在长沙召开。会议期间,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范继英率与会代表集体到长沙市工务局万家丽路项目工会现场观摩。
长沙市工务局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务、上级工会及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在组建项目工会、组织农民工入会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
一、立足“三个需要”,开展项目工会创新探索
一是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需要。一直以来,“农民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建筑行业的农民工,主要从事苦、脏、累、险等工作,缺乏权益“代言人”,其权益往往被社会忽视,存在拿不到工资、劳动时间过长、安全卫生环境差等诸多问题。
二是落实和践行上级工会系列指示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全总十六大报告提出“加大建筑等行业工会组建力度,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但是,如何组建项目工会、确保工会经费到位是工程建筑行业工会组织的一个难题。
三是服务和推进项目建设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局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任务,项目建设是中心工作。同时,也是直接与建设单位、农民工打交道的部门。调动项目建设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项目建设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把握“三个关键”,确保项目工会组建落地
一是联席商议,做好顶层设计。2012年5月3日,市总工会到我局调研,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在市政建设行业成立工会组织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提出了“把工会建到工地上”的指导思想,并对项目工会体系设置、会员入会管理、工会职责等逐一进行了明确。同时,积极争取局党组、行政,以及市政府大力支持。我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项目工会问题。我局与市总工会联合行文,向分管副市长专题请示了项目工会进工地问题,分管副市长做出了“在市政建设行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利,应该充分肯定”的重要批示。
二是创新方式,开展建会试点。①在入会管理上,考虑到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工作任务重等特点,采取“登记造册告知”制,在自愿原则前提下,吸纳农民工为会员。②在委员会设置上,将农民工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单位代表全部纳入项目工会委员会,形成各方代表的综合体。③在组织架构上,经市总工会批复,成立工务局系统工会;系统工会下面,根据项目部管理若干项目的实际,成立项目部工会联合会;项目部工会联合会下面,以单个工程项目为单位,成立项目工会。④在职责职能上,结合项目实际,明确项目工会的9大职能,包括监督足额及时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开展帮扶慰问、组织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比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