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1月29日,辽宁本溪籍海员翟兴旺来到设在青岛国际海员服务中心的山东省海员工会海员维权接待处反映情况。
接访
二十多天前,他随船去荷兰鹿特丹港装货,被失眠折磨了近二十天,每天情绪烦躁、头晕恶心、四肢无力……船长看到他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请当地的代理安排他下船就医。
经当地医生诊断,他患有严重失眠症。医生口头建议他回国治疗,却疏忽了在医学报告上注明他已不适航。这一疏忽,不成想为他的工资结算带来了烦恼。
船公司青岛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认定他自行离船,坚持与他签订的上船合同中,关于工资和遣返费的条款,从他未结算的工资中扣除遣送他回国的费用。他三番五次与船公司交涉无果后,希望海员工会出面帮助维权。
解结
山东省海员工会本着热心、耐心、诚心的原则,安抚翟兴旺把回家安心治疗放在第一位,联系他在家乡就医的医院,了解他患失眠症的确切情况,并接触船公司,反馈意见。
刚一接触,船公司人事部经理态度激动,指责他装病,想回家过年,不履行上船合同,失信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此,山东省海员工会没有生硬反驳这位经理的指责,而是拿出医院的医学报告和医疗鉴定报告,解释《2006海事劳工公约》有关条款,人性化分析海员的实际情况和困难情况,并且提示该案例可以向船东互保协会索赔。几次沟通,山东省海员工会了解到这位经理的丈夫也是一名海员,她还是一名海嫂,闯海人的共同职业产生了共同话题,引发了共鸣。入情入理的交流,这位经理改变了态度,积极向总经理汇报。
结缘
船公司的理解和认同,海员的信任和配合,圆满化解了矛盾。船公司主动联系翟兴旺落实情况,2月20日,发给他全额工资3721美元;并且承诺,报销他后期治疗费用。
翟兴旺说:“感谢山东省海员工会对我一个异地海员的帮助。你们既解决了我个人的问题,又缓解了我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愧是海员的娘家人。”(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