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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促落实
“娘家人”务了正业,但想要将这份“责任田”耕好,还须护上制度保障这堵“篱笆”墙。
公司按照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坚持项目部工会与项目部党政机构同步筹建、岗位同步设置、人员同步配备。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党建和现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意见》,公司合同额在5—10亿元的项目部,配备1名专职工会主席和1名兼职工会副主席;合同额在5亿元以下的项目部,明确1名班子成员兼任工会主席。研究制定相应政策,落实专、兼职工会干部各项待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会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要求公司项目部下属作业队员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也要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小组。作业队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小组)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工会工作。凡是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单位,根据职工的分布情况,建立若干个工会支会或小组,民主推选工会支会主席或小组长,负责组织工会支会或小组开展工会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高项目工会的影响力。
民主决策重实效
“咱职工有了‘娘家人’,但‘娘家人’能不能抬得起头、说得上话,能不能直接参与项目管理、理直气壮地为咱职工代言?”一名项目员工疑惑道。
中铁七局三公司在项目管理实践中,对项目工会参与项目部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一是坚持项目厂务公开。项目部工会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厂务公开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对项目重大决策,领导班子考核,各项资金使用等敏感话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热点话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使项目管理透明化、制度化、公开化。二是坚持定期召开职工大会。项目部坚持每月召开职工大会,倾听员工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同时广泛征求员工对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意见回复和闭合机制,让员工积极主动参与民主管理,加强了员工对项目管理的民主监督,调动了大家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员工在项目的归属感,促进了项目党群干部之间关系的融洽。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从项目领导班子的决策,到员工的评优评先,项目部坚持民主集中制,让员工有举手权、发言权,避免了一言堂,乱拍板,又避免了互相推诿扯皮,权责不清。
通过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坚持在厂务公开、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员工福利等方面拓宽领域,实现了项目管理公开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使基层工会“娘家人”的角色得到充分发挥,提升了基层项目工会的话语权。(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