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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女技术人员延迟退休的问题,是妇联界别多年呼吁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说,女性延迟退休的相关政策,可与延长产假相结合。她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将妇女的产假逐步延长,甚至可以延至3年,直至孩子上幼儿园。(3月3日重庆晨报)
相比而言,在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上,女性的确比男性付出更多,承受更多工作和生活压力。从保护妇女权益、教育孩子的角度出发,产假延长的建议无疑有积极意义。不过,任何政策设想的落地都需要综合考虑其实施条件,如条件不具备就大面积推行,恐怕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延长产假就是如此。
在学校、医院等女性职工比例较高的单位,将现有的98天产假延长,可能会影响这些单位的正常工作。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在招聘员工时,这些行业会尽可能减少女性职工的比例。这反而不利于保护女性职工的平等就业权利。
而从现有社保制度看,产假延长最先受损的也是女性职工。目前,我国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待遇是,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延长产假势必要增加社保支出和企业负担。目前我国社保费率高于德美日韩,企业“五险一金”缴费率有的高达52.5%。从成本考虑,企业会压缩规模,减少用工人数。若延长产假,女性职工的权益更难以得到保障。
我国产假长14周,不少地方还依规延长晚育、难产、多胞胎等情况下的产假,和国外比已不算低。《全球社会保障》的统计显示,产假在12周以下的有巴拉圭等7个国家,产假12周的有埃及等39个国家,产假14周以上的有法国等48个国家,产假13—14周之间的有日本等24个国家。
因此,要更好地保护妇女权益,应该寻求产假延长之外的解决之道。比如,美国虽然没有带薪产假,但雇佣关系比较自由,“退出和进入”劳动力市场比较容易。美国的税收是一户一策,家中两人或一人工作、有几个孩子需要抚养,均对应不同的税率。所以,在美国,有不少妇女选择产后一年不工作来照顾家庭和孩子。再比如,瑞士、挪威、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男性也有带薪产假。如此,不但可以使男性和女性都能兼顾孩子和工作,减轻女性压力,也可以减少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这些做法,值得深入研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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