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问责机制,严管厚爱基层干部,多一些理解和关爱,少一些简单粗暴的问责,是夯实基层干部力量的需要,更是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据新华社3月5日报道,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实际、区别对待,善于把握好度、把握好政策、把握好差异化要求,防止执纪粗放和问责简单化、片面化;严格把握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徇私、主观与客观的界限,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监督执纪问责。通知细化了诸如轻微过错、紧急状态下主动作为而出现工作失误等六种情形的政策规定,旨在保护基层干部开展疫情防控的积极性。
抗疫工作高强度推进,各地针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干部启动了问责机制。据不久前报道的数字,湖北武汉市已累计问责处理630多人。正如网友所说,“不把百姓生死当回事的干部都应该问责!”
问责履职不力的干部自是必须,但与此同时,细化政策,惩戒该惩戒的,免责该免责的,也十分必要。“立足实际、区别对待,善于把握好度、把握好政策、把握好差异化要求”,是明确问责的分寸,是为了避免误伤用心出力的好干部,不让他们“好心不讨好、流汗又流泪”。
保护基层干部抗疫积极性,有两种现象值得关注。
一是责任层层甩锅,一接到上级任务,即视为“烫手山芋”,急于出手推给别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有的地方通过红头文件、责任状、担保书等形式,把责任层层压到了社区、村镇,下任务、发表格、要数据,出一点问题就要问责基层干部。于是,“表哥”“表姐”不得不“纸上抗疫”等怪象随之而来。
二是问责泛化、简单化,容易误伤好干部。当前的抗疫工作中,广大干部如同棋盘上的“象马车卒”,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在这个棋局中,有的干部能力出众,工作成效斐然,也难免有的干部能力不足或因各种客观因素限制而力不从心。尤其是基层干部要时时与群众面对面,要处理种种复杂的现实问题。如果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错误,问责干部应当以相关的问责条例为依据,对照其行为后果来进行,不能仅仅出于“赶快平息舆情”或“让上级看我们很认真尽责”之类,而简单化地处理基层干部,要让被处分处罚的干部心服口服。
“时时担责任、处处是雷区”“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式的问责,其危害显而易见——让基层干部不敢干事。从长远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危害,比一时一地的工作失误更为严重。如果基层干部个个畏首畏尾,不敢担当和进取,那才是真正令人担忧的。比如,抗疫大局中,如果基层干部本想尝试的防控举措不去尝试了,本想创新的工作方法不去创新了,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无疑将会面临更多困难。
落实目标、推进工作,要求各地基层干部勇于探索,多一些尝试和创新,这需要给他们更多的底气和勇气。正如在迷雾中行进,总要有人掌灯走在前面,在难免遇到一些磕磕绊绊时,我们应当去呵护这些开路人。一方面,细化免责情形,完善必要的容错纠错机制,从制度上为探索创新者鼓劲。另一方面,火线提拔等激励措施也必不可少。还有不少地方出台政策,为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晋升空间、福利保障、职称评定优先条件等,都是有效的激励措施。
诸多政策要落到实处,要走好“最后一公里”,一线基层干部是重要的因素。如果基层干部这一环节力量薄弱,纵使有再多问责,各项工作也注定无法推进。以“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问责机制,严管厚爱基层干部,多一些理解和关爱,少一些简单粗暴的问责,是夯实基层干部力量的需要,更是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