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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有雅好,所以公车要“伺候”?
//www.workercn.cn2014-07-0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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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人民日报》刊发的《大排量越野车在锡林郭勒盟草原牧区——遮挡号牌采风“拍马”》的报道,引起热议。央视后续报道显示,6月29日,事发地锡林郭勒盟西乌珠旗举办摄影展,车队共17辆越野车,3辆为公车,使用者是内蒙古政协前副主席、政协前秘书长和西乌珠旗政协副主席等3人。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此事或许没有公众想象得那么恶劣。比如,17辆堪称“豪车”的大排量越野车只有3辆是公车,前来“拍马”的人也并非都是政府官员。

  然而,这并不影响人们的基本判断,即此番事件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首先是公车私用。时下,公车不能私用是一条“铁律”,但仍有人敢公车私用,并且用于摄影、采风这样“风花雪月”的事,相关人员是觉得规定不足为惧,还是公车用惯了“不能自持”?

  其次,遮挡号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此番事件中,当地交管部门并未对相关车辆遮挡号牌的行为提出异议,可能是没发现,也可能是发现了不想、不敢处理。当然,遮挡号牌也是为了躲避公众监督,掩人耳目。

  时下,不少官员都开始培养自己的雅好,练练书法,拍拍照片,收藏点儿石头、字画之类,如果一切开销皆由自己埋单当然无可厚非,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少事情都是“上若好之,下必甚之”,领导的爱好往往成了下属“溜须拍马”的有效途径,甚至成了贿赂领导的工具和手段。

  进而言之,如果有人想投领导所好,是不是也该花自己的钱、用自己的车?在位的领导也好、退休的官员也罢,都不能因其身份而享有本不该享有的特权,更不能违规占用本不该占用的公共资源。纳税人的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绝不能用于官员个人的爱好享乐,这是一条底线。

  开着公车四处溜达,媳妇的化妆品、美容费都是公款埋单,或许一些人早对此习以为常,但不得不“友情”提醒的是:在中央落实各种转作风规定、“苍蝇老虎一起打”的背景下,在公众监督意识、途径都不断增强的背景下——领导干部还请自重自觉,遵纪守法,否则今天笑别人,明天就可能轮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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