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5位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人大监督工作答记者问。
“一年来,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4个,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3次专题询问,开展5项专题调研……”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有关监督工作的量化概括。而整场记者会看下来,这些数字背后对应的具体内容、相关人员的辛苦和付出不断清晰。
通过这场干货满满的记者会,人们不仅了解了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在监督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实效、发现了哪些问题,而且对人大监督工作有了更充分、全面、切实的认知和感受。听取审议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调研、实施专项监督、落实备案审查——忙碌的脚步、沉甸甸的收获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
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监督权作为全国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跟立法权一样,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的。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一府两院”的权力,实际上是让其代行人民的监督权,对权力形成制约,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近年来,人大在监督权的行使和落实上不断发力,在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都取得了诸多进步和成效。这些进步和成效也最终作用于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可以说,人大监督工作越来越长出“牙齿”,并且这些“牙齿”日渐锋利和强健。
以今年的人大监督工作为例,有些工作开创了先河——首次对两高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首次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有些工作力度之大、规格之高、效果之好是过去少有的——很多检查、调研工作都是委员长、副委员长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有的执法检查实现了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有些工作在内容上更细化、具体——过去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更多是钱够不够花、别花超了,而现在更多关注钱是怎么花的,怎么花得更有效……这当中每一项开创性的工作、精准化的努力,都非易事。
在晒成绩单的同时,全国人大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直言不讳,对未来的推进和整改有规划、有安排。这一点,在回答有关加快和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统计数据造假、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债务、传染病防治等问题时,都有体现。
最近几年,全国人大每年都会在两会召开期间就监督工作举行专门的记者会,记者会的问答越来越丰富、实在和精彩。比如大气污染防治,近几年的记者会都会提到,这体现了人大监督的“钉钉子精神”;不同的年份会进行不同的执法检查,比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的执法检查,这体现的是人大监督对社会热点、焦点的回应和关切。
更重要的是,监督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而是通过监督、通过深入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发现真需求、真困难,进而动真格、敢碰硬,解决真问题。不管是当场责令整改、向当地政府交办整改,还是通过有关部门“回头看”督促整改,都是通过监督权的行使实现着对国家、社会的治理,对方方面面秩序的构建和维护,对民生福祉的改善。
而且,从监督权的运行和实效来说,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研、检查了解基层真实情况,更有利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后在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制定时,提出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换句话说,监督权落实得好,可以进一步促进、保障立法权的行使,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力的。
面对今年充实而给力的人大监督工作答卷,我们有理由期待,今后人大监督工作将长出更多“牙齿”,更有力度、更具权威,这份答卷也将更亮点纷呈、成绩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