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记住每一次惨痛的教训,把它转化为更高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更强的防患未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4月12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委宣传部通报,木里县项脚乡瓦科梁子“3·28”森林火灾案已初步查明原因——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岁)于3月28日14时,在木里县项脚乡项脚村瓦科组其自家后山处,用打火机点燃松针和木罗松烟熏洞内松鼠时不慎引发火灾。
公开报道显示,这场火灾发生于3月28日下午,明火扑灭于4月6日,巩固清理、达到“三无”(无明火、无烟、无气)是在4月11日;火场过火面积目测约270公顷,不连续火线约50.5公里;四川省、木里县先后组织森林消防、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应急民兵以及群众等扑火人员2838人灭火,调集救援车辆1365台、灭火炮5门参与火灾扑救……一个孩子的玩闹之举,就让我们付出如此高昂的成本和代价,估计很多人都没想到。
上述调查结果发布后,不少人将其与同样发生在近期的“3·30西昌森林火灾”搞混了,认为男孩的过失造成了诸多扑火人员牺牲。其实,换个角度看,这也反映出人们对森林火灾造成的扑火人员的重大牺牲,深深遗憾和痛心,同时反映出一些地方森林火灾的发生频率较高——相关统计显示,今年3月,四川省发生森林草原火灾42起,同比增加26起,增幅163%,而3月份全国发生森林火灾221起,同比减少34.2%,这应该也是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近日约谈四川省、凉山州政府负责人的重要原因。
来自应急管理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9年,在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97%以上,其中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炼山造林分列前4位。
97%——多么触目惊心的一个数字。也就是说,森林火灾97%的损失和牺牲是本可避免、不该发生的。而这97%的背后,对应着多少扑火成本、火灾损失、后续危害,又对应着多少救火人员的牺牲及其家庭的伤痛。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是我国森林防火几十年来的方针路线,但在各地落实的情况参差不齐。比如,国家投入的森林防火经费在有些地方并未用到高火险的地区;有的地方声称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可火真着起来时,信号却传不过来;有的地方防火中心指挥部建得很气派,但能否切实发挥作用,公众不得而知;有的地方营造了生物防火林带,却因为多年疏于管理而枯死,反而成了火蔓延的通道;不少民众既无安全意识,也无防火常识,上山烧香烧纸祭扫,在禁烟禁火区域吸烟、烧烤……
专家表示,森林防火要分区分类施治,平原地区可以用大型设备,而在西南山区,这些大型设备派不上用场;有的地方用无人机执行森林防火巡护任务,有的地方仍然主要靠紧要时期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人盯人”“点对点”。
近年来,集卫星监测、视频监控、定点瞭望、护林员管理、5G通信、大数据、云存储等技术于一体的森林防火综合管理智慧平台,在一些地方涌现。而能让这些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充分发挥作用的,还是我们的治理观念。其中,防患未然永远是最低成本的路径,是应放到首位的工作理念。
除了森林草原火灾,城市生活中的不少火灾也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比如,有人用不正确的方式给电动车充电;有些家长没有充分告知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也没有尽到充分的监护职责;有些消防设施设备形同摆设,平时应付检查,关键时刻“掉链子”;有的重点防火单位、区域停留于利润至上,防火工作一再打折扣,责任总是压不实……
火灾之后,相应的惩罚、追责是必须的,更重要的,我们应该记住每一次惨痛的教训,把它转化为更高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更强的防患未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预防火灾,人人都应该是参与者。防火的战役,不仅要打,而且要打好、打胜。某种角度上,这也考验和反映着一个国家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