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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手机用户不胜其烦的广告信息有望得到根除。11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工信部已起草《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这一规定也将成为治理垃圾短信现象的政策依据。
手机的大众化普及,为广告发布开辟了一个新平台。一些商家看重了其传播效应,向手机用户狂轰滥炸式发送短信。公众对此十分反感,并形象地将其称为垃圾短信,强烈呼吁有关部门治理。工信部起草的规定,回应了公众诉求。
垃圾短信泛滥,公众诟病最多的是“被接受”。而对于“被接受”的原因,多数人认为是一些通信运营商出于经济利益考量,不加过滤地允许发布者向手机用户发送短信。言外之意,如果通信运营商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垃圾短信的发送接口,垃圾短信就不会泛滥成灾。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
不过,除了通信运营商提供的正规途径外,垃圾短信还有一个通道,即“伪基站”。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一些人为了获取经济利益,通过自设“伪基站”,违规向“伪基站”信号覆盖的区域随机发送大量不法信息。这些“伪基站”流动性强,打击难度大。
垃圾短信是现代技术进步的“副产品”,有关部门曾组织过专项治理,也向通信运营商提出过限制措施,但一直不能有效根绝。这当中有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也有规定不明确的因素。因此,治理垃圾短信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首先,有关部门应该明确商业短信发送的前提和程序。哪些短信可以发送,什么时间可以发送,向哪些用户发送,需要履行什么程序,应该进一步明确。
其次,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发送商业短信的发布者和信息通道提供者进行处罚,同时严厉打击“伪基站”,一经发现坚决拆除其非法安装的设备,并且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要进一步畅通手机用户维权的渠道,如何举报、向谁举报,相关的平台应该搭建和完善。
让人欣喜的是,上述措施在工信部此番管理规定中均有不同程度的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