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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宇春 茅倬彦:构建人口计生领域多元共治体系
邹宇春 茅倬彦
//www.workercn.cn2017-11-15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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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生领域工作从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原有计划生育工作从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其工作内容不再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而是以满足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需求、妇幼保健以及其他各类人群的生殖健康为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加快人口变动监测预测的信息化程度。加快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人口变动调查,实现各级人口与计生信息联网,为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持。

  第二,深化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尤其做好高龄产妇的生育支持工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产妇呈高龄化趋势,需要更加配套的妇产资源予以支持。据统计,二孩放开后全国高龄产妇的比例从24.5%上升到约31%。

  第三,推进流动人口在公共卫生计生资源上的均等化。随着人口流动已成为决定人口形势走向的主导性因素,完善流动人口的卫生计生资源服务有助于改善整体人口结构。

  第四,切实保障计生家庭权益,特别关注失独家庭、残障人士家庭,并向所有家庭推进生命全程支持体系。稳步做好新老计生政策的衔接工作,以社区为依托,加强对特殊家庭的关照,推进面向所有家庭的生命全程支持体系,实现从生育到养老的生命全程支持和指导。进而改善居民对现行政策的理解力、信任度与实践力。

  合理分配各方参与计生领域社会治理的工作

  围绕以上工作任务,依照多元共治的理论探讨,各方参与计生领域社会治理的工作方式可分解如下。首先,坚持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提高政策落实力度、督促各项资源合理分配。党政部门承担制定法律、协调关系等功能,为各方参与者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治理平台。同时,督促卫计委、社保等各部门与计生政策对接,有效提供相关环节的配套资源,梳理、撤并现有工作内容,健康咨询服务、数据调研等具体工作可交由社会组织和个体来承担。

  其次,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体提高自我评估、任务定位、协商对话的意识和能力,依法积极参与各项计生服务事业。1.参照各项新政策,对照专业属性和资金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和自由个体重新自我评估和任务定位,通过与计生协等其他社会枢纽型桥梁组织的沟通、谈判,找准服务空间。2.承接计生类全国专业大型数据调研。承担、指导和评估计生领域同类调研项目,监测预测人口变动信息,同时提供广覆盖、高水准、可持续的人口与计生决策数据库,提供智库型指导。3.严格实施公私分开、大众监督和结果问责。社会组织和个体在从事计生服务事业时,要区分公益型项目和收益型项目,接受政府和群众监督,避免组织错位、权力滥用、误导社会,造成各行动主体之间出现“治理陷阱”。

  再次,依托社区,因地制宜分解人口与计生服务内容,发动并整合驻区组织和单位的各类资源,有助各类计生服务快速、有效地实现。在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中,社区里的各类驻区组织和单位是直接实现各类计生服务的重要执行者。通过分解各项服务内容,有针对性地、系统协商和动员社区内各项组织和单位的资源,可更为有效地实现各类计生服务。建议结合各地的智慧社区和网格化建设平台,围绕社区计生服务和需求,搭建社区特色的“互联网+社区计生”服务系统。

  总的来说,全面两孩政策后,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增设高龄产妇生育支持、加大流动人口生育服务、关照特殊家庭以及增强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等成为计生服务的关键任务。在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理念下,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协调、各类枢纽组织搭建协商平台、其他社会组织创新开发并提供专业服务资源。同时,充分发动社区、驻区单位等近距离行动主体积极参与,在“最后一公里”把这些资源整合并与大众的需求使用联系起来,才能真正实现权责明确、协商共议、依法治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社会质量基础数据库建设”(16ZDA07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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