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不妨先减税
提升职工工资增长空间
要减负,先减税。全国政协委员、徐汇区副区长朱成钢指出,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多项措施直指税收改革,更包括了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等直接利好,“职工与企业是利益共同体。企业发展不好,职工日子肯定不好过。降低税收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企业发展好,员工待遇也会随之提高。”
全国人大代表、华东师大发展规划部部长陈振楼表示,自己在出席这次全国两会前,也从他的一些企业家朋友那里了解过用工成本上升的原因。“用工成本体现的是市场化,而税收则是政府行为,最好的办法是减税。”他说,目前办一个企业除了缴纳营改增税之外,还要面临几十种税费,譬如城市建设费等,有的大税种下面还套有小税种。他认为,减轻企业负担,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适当减免税费。另一方面,从鼓励企业用工的角度看,政府应当对用工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再给予税收减免。
王均金也指出,这些年,国家对中小企业一直在推行减税政策,但总体而言成效不明显,因为企业承担的税费种类很多,减了这一块,那一头还是不堪重负。
全国人大代表、光明食品集团副总裁葛俊杰建议尽快推出个人所得税综合改革方案。“政策改革要更精准化”,他说,不同城市生活成本差异很大,收入5000元,在上海生活和在成都生活,老百姓的感受很不一样。他认为个税综合改革方案要兼顾家庭、城市的多元化情况,让高收入群体承担更高税负,让生活成本高的家庭能少缴税。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郑惠强也指出,2006年、2008年和2011年,我国三次调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低工薪收入阶层的税负、改善了收入分配调节中的不公平状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生活成本的不断提高,当前执行的3500元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起征点明显偏低,需要尽快予以调整。
“2010-2014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1.4%。按照这一速度,预计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将达到6.4万元左右,较2010年增长75%。”郑惠强认为,为保持工资薪金所得费用起征点与收入水平相衔接,建议将起征点由3500元调整为6000元,上调幅度为71%。同时,应加快建立工资薪金所得费用起征点动态调整机制,将起征点与全国收入水平、物价涨幅等挂钩,根据收入、物价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纳税人群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