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违法企业得到应有处罚
“有法可依!”这是王秀芳委员期盼职工福利落实到位最大的心声。
“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代替高温津贴,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王秀芳委员认为,法律必须要“硬起来”,为劳动者撑腰。休假制度、高温津贴等在落实过程中遭遇尴尬,很多情况下是因为企业选择规避这些政策却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唤醒“沉睡的”福利,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这个观点也得到了邵琪伟委员的认可。
以带薪年休假落实难为例,邵琪伟委员认为,虽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赋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维护职工带薪休假权利的职责。但《条例》和其它法规中,未对赔偿金标准、举证责任、申诉途径作出明确规定,致使政府部门对此类违法案件无统一处理标准。
另一方面,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监察责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人社部门。由于人员、资金和工作条件的限制,人社部门尚难以全面地检查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带薪休假落实状况。而职工个人举证难度大,需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维权成本过高。
因此,邵琪伟委员建议,要在落实职工福利制度的刚性措施上下功夫。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时纠正和依法惩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各项法定福利。工会等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法律援助,指导和帮助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工网北京3月12日电 彭文卓 陈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