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审判“孕妇小偷”盗窃案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13日 05版)
日前,湖南省的陈密娥、杨军章、朱青翠等人站在杭州拱墅区法院的审判厅上。
从年初开始,这伙女性盗窃团伙在杭州作案。以陈密娥为例,今年2月至4月就参与盗窃14次,物品共计价值116014.67元。
涉及本案的25名被告中有20人为孕妇,其余5人则是哺乳期妇女。这伙人利用现行法律对怀孕、哺乳期妇女处罚执行方面的特别规定,在孕期、哺乳期内实施盗窃,17人曾因盗窃被刑事拘留或判刑,因怀孕不执行或者暂予监外执行。
法院对被告人陈密娥等4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被告人,待判决生效后,法院将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图为听到宣判的陈密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