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甘井子区工会与13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维权工作从“独角戏”变成“大合唱”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0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 通讯员吴庆国)坐落在辽宁大连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小辛村的塑料包装公司是一家只有40多名职工的私营企业,从2001年到2007年,先后收取了16名职工“劳动保证金”、“食宿抵押金”共计13万余元,承诺劳动合同期满后退还。但2007年,企业老板将公司转让后,并没有退还押金,引起职工不满。由于找不到原来的企业老板,职工长期追欠无果,2010年1月,他们无奈之下将此事投诉到辛寨子街道工会,该街道工会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联合劳动、司法等部门,在与村工会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找到了原来的企业老板,并帮助职工讨回了全部欠款。据甘井子区工会主席刘国臣介绍,这只是该区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帮助职工维权的成功案例之一。截至目前,该区已受理职工诉求336起,结案323起,为职工讨回欠薪258万元。
2009年,甘井子区总工会在大连首次实行“职工诉求代理制”,即职工有诉求不再需要自己东奔西跑,只要投诉到工会,所有工作由工会完成。为此,区总工会与区人社局、法院、司法局、卫生局等13个部门建立了《甘井子区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凡职工投诉到工会的案件,工会都按照案件性质与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如,区法院专门成立了农民工讨薪执行小组,对农民工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凡遇有职业病纠纷案件,区卫生局积极参与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区信访办在联合维权工作中,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侵权案件及时与工会沟通,并积极参与协调和处理;区司法局为工会提供了42名法律顾问,帮助工会健全了法律顾问队伍。
这项制度的实施,将工会维权“独角戏”变成了多部门维权“大合唱”,构建起了社会化大维权格局。2010年2月,大连市总工会在甘井子区召开现场会,向全市推广了他们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