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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6月15日 星期一

高温权益“缩水”? 别急,有工会撑腰

上海: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或被曝光谴责 镇江:维权预警帮企业职工认清四大误区

《工人日报》(2016年06月15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钱培坚)日前,上海市总工会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本市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加强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危害因素较大的作业场所的检查。对一些隐患严重又整改不力的企业,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反映,必要时提请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也可借助于媒体和网络对其曝光谴责。

安全宣传。指导职工掌握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尤其要提升高温作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高温慰问和健康检查。主动组织企业主要领导进行高温慰问,主动关心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以及中小非公企业职工。配合企业行政组织开展高温作业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高温防护。确保高温防护防暑降温经费落实到位,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配置通风、隔热和降温等设备。可设立工间休息室,作业现场必须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和清凉饮料及药品。

高温津贴。督促行政按时发放防暑降温劳防用品和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本报讯 (记者王伟)每年入夏后连连开启的高温“烧烤”模式,让很多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从事室外作业的劳动者有苦难言。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总工会发布2016年第四期维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职工,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有法可依,劳动者可依法理性维权。

预警信息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职工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四大认识误区进行澄清,发布高温天气职工劳动保护四点提示。针对认识误区,比如有的用人单位认为,既然给室外露天工作的职工提供了防暑降温用品,只要工作时气温不达到40摄氏度的“红线”,就可以正常安排上班;有的用人单位用调班的办法“弥补”高温停工日减少的工作时间,或扣除高温停工时的工时工资;有的用人单位把高温津贴当福利,随意发放;有的用人单位以中暑是职工自身身体虚弱引发为借口,不报工伤,推脱责任;有的职工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对中暑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出现轻度中暑症状时继续工作;等等。镇江市总一一进行了法规解读。

镇江市总还提醒,用人单位在夏季生产经营中,要重视职工的防暑降温等涉及身体健康的劳动保护工作。职工遇到权益受侵害时,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12333咨询投诉,也可直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司法途径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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