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堵地铁车门,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
据11月19日北京日报客户端报道,北京公交警方11月19日通报,11月14日晚高峰,一名乘客在乘坐北京地铁10号线时与他人发生纠纷,在下车时该乘客用身体别住车门与对方理论,造成车门无法关闭,导致10号线外环全线延误8分钟。之后,该乘客因妨碍列车正常行驶被北京公交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妨碍地铁正常运营,会给城市交通带来极大麻烦,损害公共利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事对广大市民来说,都是一个提醒。
“冲动是魔鬼”。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发生矛盾纠纷,但公共秩序容不得半点任性。作为成年人,如不能克制住情绪的冲动,采取过激做法,一旦突破了法律底线,就得付出代价。
近年来,一些地方类似的冲动型违法事件时有发生,它们暴露出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文明修养匮乏。对此,只有让法律显声威,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以儆效尤,让任性者充分考虑任性成本,收敛自身言行。
良好的公共秩序是市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保障,也是城市安全发展的基础。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杜绝类似冲动型违法现象出现,各地交通、公安等部门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作出准备。比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流程,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妥善处置突发状况,尽可能减少损失。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既往大量冲动型违法案例警示人们:有时,一个人与违法犯罪或许只有一步之遥、一念之差。因此,必须对法律心存敬畏,在公共场所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法律制度,坚决不越雷池半步。同时,也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提高自我控制力,学会用理智引导情绪。
“事不三思终有悔,人能百忍自无忧”。社会生活纷繁复杂,遇事不妨“三思而后行”“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矛盾和纠纷当下无法解决,也应通过报警、起诉等合法途径来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如此,方能远离“冲动”致祸,做好公共秩序的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