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2024)陕0102民初3791号
孙少锋:我院受理原告李进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是自送达之日起15天,本案定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二楼7号法庭开庭审理,望你按时出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4)陕0102民初368号
李银霞:原告李想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陕0102民初3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4)陕0102民初369号
杨昌文:西安市新城区伍艳兵服装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陕0102民初3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4)陕0102民初417号
李宗喜:原告胡妙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陕0102民初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4)陕0102民初1206号
邓叶青、赵羽婷:原告西安市新城区西西龙童鞋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陕0102民初1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4)陕0102民初1217号
范畸搏:原告西安市新城区星启点健身俱乐部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陕0102民初12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甘路:本院在审理你与张雨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于2024年5月6日作出(2024)皖03民终578号民事判决:一、撤销原判;二、甘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张雨代付工资235219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235219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3日起按同期LPR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将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谈威:本院受理原告石勇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822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谈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石勇车辆维修费用848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北京昊之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 季军、张二斌、王振江申请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出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退款通知送达公告
周易、唐辉、钟补国、梅鑫、王智勇、施文江、詹新见、彭丽萍、唐成、荣安彬、袁鹏飞、王杰、张文群:根据《社会保险法》《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再就业参保不应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我中心经核实查明,各位均应退还失业保险待遇,我中心根据前述规定作出退款通知书,并将退款通知书通过邮寄方式通知到各位,但各位均未按通知退款。就业参保需退还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1.周易(5002**********1519),待遇金额5296元;
2.唐辉(5002**********5032),待遇金额4320元;
3.钟补国(5102**********4514),待遇金额17280元;
4.梅鑫(5224**********6418),待遇金额800元;
5.王智勇(5102**********6895),待遇金额10080元;
6.施文江(5102**********1317),待遇金额7775.24元;
7.詹新见(4128**********351X),待遇金额1200元;
8.彭丽萍(5111**********5366),待遇金额1680元;
9.唐成(5002**********4310),待遇金额8210元;
10.荣安彬(5102**********3898),待遇金额6220.96元;
11.袁鹏飞(1424**********3614),待遇金额12960元;
12.王杰(4123**********6919),待遇金额1200元;
13.张文群(5102**********3967),待遇金额17797.13元。
请上述人员自接到本退款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不应领取的失业待遇退回账户。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荣昌支行;账号:3100097009024903270;退款时务必备注姓名。逾期不退款的,将依法移交监察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4年5月16日
公 告
贵州明大劳务有限公司:张天德向我局申请认定其于2023年4月25日在你单位承接的位于北碚区歇马镇的北碚区森林火灾受害林木采伐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砍树过程中颈背部被掉落的树枝砸伤为工伤,我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北碚人社伤险认字〔2024〕377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四川均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5月6日,本机关受理了侯文武提出的其2024年3月2日所受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向你公司采用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铜人社伤险举字〔2024〕113号),未成功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联系电话:023-45639530;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人力社保局1405办公室。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北京锦钰盛世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当代书画专场
预展时间:2024年6月16日至18日
拍卖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19日
拍卖地点:雅昌艺术网
联系方式:夏先生13911405833
以下证件挂失
沂源振华利民果蔬专业合作社银行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4536000647601,开户行代码:402453670243,账号:9030103409142050000697,开户银行: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梭背岭支行,声明作废。
原平振宏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证号:晋交运管许可忻字货14098100661丢失,声明作废。
刘冬赐现将坐落于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针织厂院内)的土地使用证,证号:蓝国用(2000)字第110号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郓城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3717250046686、法人代表章(王蒙蒙)3717250049358、财务专用章3717250046687一并丢失,声明作废。
高青鸿涛运输有限公司鲁C76175道路运输证370322309066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