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尤昌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与被告尤昌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123民初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1002破34号
2024年6月12日,本院根据朗进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台州龙织奕缝纫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指定三门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为管理人。台州龙织奕缝纫机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29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20号总商会大厦7楼;邮政编码:318000;联系人:潘群;联系电话:1360676166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台州龙织奕缝纫机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8月6日上午9时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台州湾新区第一审判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11日10时至2024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河南元化红粘谷酒业白酒原酒5.097吨,分开十份拍卖,其中九份为0.5吨(1000斤),一份为0.597吨(1194斤)。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15938371468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日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止公开变卖下列财产:信阳市浉河区工区路明珠花园小区1A号楼1-2层105号205号商业用房。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6 、17639515092,特此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注销公告
中拍(天津)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KM6Q1N)经董事会决议,拟向本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见报起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逾期将视为放弃处理。特此公告。
中拍(天津)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杭州彩衣铭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绝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谭辉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3521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13日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公 告
杭州市滨江区康和轩养生馆(个体工商户):本委已受理龙姣等10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689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21日14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 0291民初1536号
上海领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建新、你方、上海娴释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胡建新偿还贷款本金1175358.14元,利息16759.75元,罚息394.59元, 复利106.96 元,共计人民币1192619.44元(以上利息计算至 2024年4月7日,罚息、复利计算至2024年4月7日), 自2024年4月8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尚欠本金为基数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罚息、以尚欠利息为基数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复利;2、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对抵押物车辆(车牌号沪AC82738,车架号 LSJWM4090PS051564;车牌号沪ABK3507,车架号LSJWM4092PS051579;车牌号沪AC2726,车架号LSJWM4092PS051159;车牌号沪AC82110,车架号LSJWM4092PS051601;车牌号沪AC26726,车架号LSJWM4093PS051591;车牌号沪ACV3908,车架号LSGKM8R29PW073511;车牌号沪ACV3020,车架号LSGKM8R27PW073426;车牌号沪ACV6682,车架号LSGKM8R20PW075115;车牌号沪ACM2272,车架号LSGKM8R22PW073172;车牌号沪ACV2900,车架号LSGKM8R24PW075540)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9 时20 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湘)人社监强催[2024] 002号
江西省丰民纸业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3年11月27日向你单位送达《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决定书》(湘人社监薪支决字[2023]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人社监罚字[2023]01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支付刘启等22人2023年6月-7月份工资共计193203元整;
2、赔偿金(按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193203×50%=96601.5元;
3、罚款:肆仟元整(4000元);
4、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加收滞纳金:肆仟元整(4000元);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张世一 邓午杰
电话:0799-3377333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综治中心三楼303室
萍乡市湘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以下证件挂失
李良华丢失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职务:普通船员,证书号码352225198112025409,签发日期2019年07月31日,声明作废。
济南泉盛宝岛眼镜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CC54165)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声明作废。
济南泉盛宝岛眼镜有限公司济南贵和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MBATH3W)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