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打破职称评审与技能评价界限,打通“两类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让工匠与工程师“双向奔赴”
本报讯(记者王鑫 方大丰 通讯员曾鹤群)近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厅发布《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打通“两类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
“两类人才”贯通领域涵盖工程、农业、技工院校教师等八大职业门类。技能人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即可参加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级以上职称,即可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淡化学历要求,强化技能贡献,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职称评审可走“绿色通道”。如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或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者,可认定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获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者,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通知》还提出,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湖南同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和实际工作业绩。具有所申报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和论文(技术小结)答辩。
《通知》鼓励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可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用人单位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
专业技术人才俗称“工程师”,采取职业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的评定方法;高技能人才俗称“工匠”,采取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方式。2023年,湖南首次开展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贯通专场高级职称评审,70名产业工人获评高级工程师。特别树立的技能技术贯通导向,极大地调动了高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