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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7月24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4年07月24日 06版)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邱美纯(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后半寮28号):本院受理原告傅林宽与被告邱美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173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仁杰(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高市乡东源头村54号):本院受理的原告单欧翔与被告张仁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196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诉状及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4)浙1121民初1969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于2024年9月13日15时30分在本院温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娄耀耀(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安定东路360号):本院受理的原告蔡华松与被告娄耀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197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诉状及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4)浙1121民初1978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于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温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注销公告

资溪县红月亮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1028MJD259867T)。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人、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于公告之日起30日后仍未前来申报债权债务的视为放弃。

资溪县红月亮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24年7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公告

农文耀:本院受理原告赵淑青与被告农文耀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1082民初2699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独任审理告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9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公告

马盛荣:本院受理原告许彩密与被告马盛荣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桂1082民初3096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独任审理告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5365号

施冬美:本院受理原告冯瑞敏诉被告施冬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536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5932号

曹于民: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日月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曹于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财产控制情况告知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3885号

孙浩楠、孙伟:本院受理原告陶振洪诉被告孙浩楠、孙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388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5835号

蓝冠聪: 本院受理原告叶龙伟与被告蓝冠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成江:本院受理的(2024)川1902民初4215号原告岳海全诉被告王成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化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公 告

诸暨易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陈佳徽与你方之间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4)绍仲字第021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补充提交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5日内你可以向本委提交反驳证据以及对新证据的质证意见,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举证和质证的权利。2024年 8月29日上午9时在本委诸暨分会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裁决。请于2024年9月28日前来本委领取结案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一路26号诸暨市社会治理中心。

绍兴仲裁委员会诸暨分会

2024年7月24日

公 告

芜湖市鲜万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赵寒与你公司皖芜鸠劳人仲【2024】291号工资待遇纠纷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9月6日上午10时在本委仲裁庭(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56号鸠江区人社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 0553-5968156。

芜湖市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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