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动态】吉林多部门联合关爱保护流动儿童
《工人日报》(2024年11月0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彭冰)近日,吉林省民政厅等25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范围。
据介绍,《方案》制定12条任务举措和32项服务项目,明确要建立完善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摸底排查,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填补了民生保障领域的空白,对于健全吉林儿童权益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要求民政部门要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结合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实际情况开展入户走访,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纸质档案,加大走访频次,准确记录儿童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医就学和关爱服务等情况,及时了解反映和协调解决困难诉求。同时明确,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等工作,积极推动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落实好户籍、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为外来务工人员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
此外,《方案》还提出,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培育发展儿童福利领域社工人才和服务机构,提高社会认知,扩大社会共识,吸纳更多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到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来。通过设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积极推广“专业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工作模式,协同专业社工为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