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积分减罚”让执法更有温度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今年第一堂餐饮行业线下培训课,我们听说后马上报名了,并且获得了积分。”近日,江北外滩街道一家餐饮店店主通过电话告诉记者,通过学习、考试,自己为餐饮店换取了减免处罚的机会。(见1月14日《宁波日报》)
“学法减罚”这种柔性执法方式并不少见,交通领域尤多。以“学法积分”抵扣车辆违章记分,不少人可能都体验过,这不仅给轻微违法者提供了豁免机会,也达到了警示和教育的目的。而将这一做法推广至市场监管领域,无疑是个创新之举。
处罚不是目的,以罚促改才是初衷。一段时间以来,“无证售卖‘拍黄瓜’被处罚款1万元”等“小过重罚”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护市场秩序是执法机关的责任,但是,广大小微市场主体经营不易,过于严苛的执法会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以学法积分抵扣行政罚款,更能体现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理念,更有利于市场主体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学法减罚”绝不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在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通过这一措施破解长期以来市场主体法律意识不足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不少小摊小贩、小微企业往往是凭经验从事经营,很多时候不存在违法的主观恶意。而即便有关部门年年开展普法教育,也很难真正入脑入心。“学法积分减罚”的做法,将执法过程变为普法过程,能够帮助市场主体知晓违法违规的后果,有效提升他们学法守法的积极性,从而减少因不懂法而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
“学法积分减罚”是服务型执法的生动注脚,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空间,体现了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大可推而广之。当然,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也应把握好尺度,不能让“学法减罚”成为严重违法行为的“避风港”。从中受益的小微市场主体也要认识到,“减罚”并不是为违法行为开绿灯,要珍惜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学习机会,莫要辜负柔性执法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