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伟 通讯员黄凯枫)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由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和长效管理,进一步促进基层公共服务与工会服务有机衔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江苏1800多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深入基层一线,成为工会助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抓手,对于工会组织“接长工作手臂”、推进工作落实、增强工作实效、夯实工会基层基础,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同时,在现实工作中,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面临人数不足、岗位不稳,业务不专、保障不够等矛盾,存在职业成长发展受限、认同感与奉献意识不易激发等问题。
江苏省总工会以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12次联席会议为契机,推动“加强和规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列入会议议题。省总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意见》直面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问题和短板,明确路径和对策。明确定岗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县级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基层工会,所辖单独工会组织数少于200家或职工少于5000人的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县级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基层工会可选配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所辖单独工会组织数200家以上或职工5000人以上的上述基层工会应当选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人数根据所辖工会组织数和职工人数相应配备,一般不超过5人。重点突出基层工会组建、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3项职能。努力形成拴心留人的保障体系,营造敬业奋发的工作环境。
据悉,《意见》实施后,江苏各级工会会同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积极落实选聘录用程序,招聘现场出现喜人局面。下一步,将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培养教育、薪酬保障、考核管理等工作,不断激发队伍活力,着力提升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推进工会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