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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几点思考
1、要进一步加强争取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党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工会工作的组织保证。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组织)、政府(行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把工会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目标管理,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会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2、要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职工(代表)大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机构,各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抓好一年一度的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企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报告和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方案、职工工资奖金分配调整方案、职工福利分配等方案,应预先印发给职工代表,广泛争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提供科学发展的理论依据。同时,要做好职代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对职工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及时解决处理职工的“热点、焦点”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3、要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信息联动机制建设。各企业工会要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创新厂务公开形式,除了利用传统的橱窗、宣传栏、公示栏外,还要借助企业网站、QQ群、微信、短信等现代传媒方式,形成立体的宣传模式,全方位的覆盖职工群体,让广大职工及时了解企业民主管理的日常动态,进一步畅通企业民主管理信息化渠道。同时,企业还要积极利用意见箱、信访、监督电话等形式随时掌握职工的信息,了解职工的诉求和心声,畅通职工维权的渠道,形成企业与职工上下信息输出与输入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营造同舟共济、文明和谐的企业氛围。
4、要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监督检查机制建设。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各级工会要切实把握好、运用好这一手段,签订好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建立两个合同的协商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履行的合同条款,工会要及时向本企业党委(组织)汇报,争取党委(组织)的重视和支持,督促企业有关部门履行有关未履行的合同条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不断增强职工的幸福感和企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