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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关系是人民政协的基本任务之一,是政协与生俱来的重要功能。当前,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结构更加多样,由利益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多,越来越成为社会的突出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凝聚社会共识,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繁重和紧迫。在这样的背景下,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独特作用的重要性就更加凸显。
与其他政治组织相比,人民政协协调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是,政协由党派、界别组成,囊括了社会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领域的代表人士,上通下达,具有广泛的联系面和通畅的联络、沟通、协调渠道,有利于最广泛地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二是,政协汇聚了各方面人才,社会影响力强,做协调关系工作具有天然的优势,群众容易接受和认可。三是,政协内部各党派、各界别以及委员之间在政治地位上都没有高低上下之分,有利于形成协调的良好氛围和机制。四是,政协亦官亦民,位置比较超脱,同样的话由政协去说可能更容易接受,获得理解。五是,政协具有民主协商的优良传统。协商越民主越充分,就越能形成共识,减少矛盾,理顺心气。政协用协商的途径和手段去开展对话、沟通、讨论、协调,既充分尊重多数人利益,又兼顾少数人的合理诉求,求同存异,相互理解,化解矛盾,增进共识,这是行政权威、票决方式等手段难以奏效的。
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政协要进一步发挥协调关系的作用,把协调关系与政协履职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全过程。
把协调关系摆到政协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要深化对政协协调关系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主动把一些协调关系的任务交给政协去承担,创造条件,大力支持。政协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和使命意识,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把协调关系作为政协“第四职能”来抓,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项履职活动中,真正使政协履职成为协调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实现途径,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建立健全协调关系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表达和调处机制,进一步扩大开放政协民主协商平台,不断拓宽各界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建立和完善对话协商机制,构建不同群体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建立政协协商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机制,对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政协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发挥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延伸拓展协调关系的触角和平台。将政协协调关系的工作重心下移,向基层延伸。探索在乡镇(街道)建立政协的联络机构或工作组织,充分发挥政协在基层民主协商中的优势和作用,为基层党委政府、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搭建协商平台,加强对基层群众关心的实际利益问题的协商协调。要积极推进政协工作向网络拓展,组织开展网络议政和对话交流,培育委员成为网络公共意见领袖,引导网络舆论,传播正能量,建好网上红色阵地,使网络成为政协联系群众、协商建言的重要渠道。
充分发挥界别和委员的主体作用。界别和委员背后联系着一定社会阶层、社会群体,是政协协调关系的基干力量。要进一步突出界别特色,深入推进界别内部协商、界别之间的协商、界别与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协商,着重就一些重大问题、政策和决策开展沟通、协商、协调。要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为抓手,健全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联系社区(村)的机制,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反映群众的诉求和呼声,做好了解民情、传递民意、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