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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心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在国家经济结构和战略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是实现“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推动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加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入发展新阶段后,亟须加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中心城市内在地要求集聚国内外发展要素,实现从单一经济功能向经济社会综合功能、单体城市向城(镇)群体系、资源集聚为主向要素辐射与集聚并重的转型。加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正是适应这种转型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国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加快,也要求把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由于受诸多因素尤其是受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影响,目前我国中心城市的单体经济发展较强,带动功能较弱。为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加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升其各项带动功能。
要素禀赋、区位条件等决定着中心城市的定位目标及其功能发挥。因此,加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应注重城市的引领、辐射、集散功能及潜在功能的发挥,注重城市的整体带动作用。国家中心城市的布局需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沿海与内陆适度均衡协调原则,兼顾我国东西南北省区市的发展要求。当前,根据区域地理方位、现有发展条件及国家规划的区域重点,我国可以重点建设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5个国家中心城市,使其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进器。从总体上看,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应当引领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重庆地处内陆腹地,居承东启西重要战略地位。北京可以着眼建设世界大都市,强化首都功能,发展首都经济,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提升国际化程度和国际影响力,联袂天津引领环渤海地区发展。上海可以优化提升核心都市区的功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率先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国际大都市,联袂南京、杭州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乃至长江流域发展。天津可以提升国际港口城市、生态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功能,重点开发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先进制造业和技术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协同北京辐射带动环渤海地区发展。广州可以增强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高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功能,强化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联袂深、港、澳,建成创新型国际化大都市,推进珠三角地区现代化。重庆可以继续推进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强化主城核心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发挥“两江新区”、西永综合保税区等物流集散功能,加速提升先进制造和综合服务水平,联袂成都共同引领成渝经济区发展。
加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当前需要在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冲破传统思维定式。牢固树立国家中心城市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机遇意识,积极利用区域资源创造新优势,将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做。二是提升国家中心城市综合功能。按照国际大都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城市,不断提高城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交通通达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城市应急机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眼世界发展趋势,打造国际交流平台,加快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三是推进属地区域产业城镇集群发展。应发挥国家中心城市的能动作用,大力发展城市功能全覆盖的中小城镇,形成国家中心城市—区域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等多层级功能的城市集群。发挥国家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以产业技术链和物流链为纽带,合理布局区域产业基地,整体提升区域发展水平。
(执笔:马晓燕 田 军 田丰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