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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审计是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重要经济监督手段,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军事意义和经济意义。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党委必须履行的重要政治责任,统抓统管、强势推进,取得显著成效,集团军审计处被军区评为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风气建设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
坚持大事大抓。注重以党委权威推动审计工作落实,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均由党委审批,主要首长签发,每项审计报告必须经过正副书记和相关领导批阅,每个审计事项、整改意见落实均由党委首长跟踪问效。注重把审计法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管审议审能力,确保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健全管审体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集团军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筹划、组织和实施审计工作,架起党委对审计工作坚强领导的“桥梁”,形成了多元参与、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此模式,所属部队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体系上保证审计工作上下联动、无缝对接。
支持依法审计。坚持做到关心审计、支持审计、维护审计,全力当好坚强后盾,确保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党委书记、副书记带头接受上级审计监督。遇有重要审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全程参与任务部署、审计实施和审计讲评。遇有矛盾问题,党委首长主动靠前,排除干扰、撑腰解难。
党委议审是把握审计方向、推进审计建设、用好审计结果的重要保证。实践中,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提高议审工作实效。一是纳入党委议事范畴。建立党委定期议审制度,集团军每半年、师旅每季度结合党委议财同步议审,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工作形势、解决矛盾问题,遇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党委、纪委召开专题例会,研究处理意见。每年结合全委会,研究审定审计规划计划,审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预算执行、工程建设等审计情况。通过议审制度的常态落实,强化党委对审计工作的有效掌控。二是严格党委议审程序。为杜绝以审批代替审议,防止议审流于形式,依据总部军区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军部队实际,建立形成了“听取汇报、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归口落实”的党委议审程序。运行两年来,党委先后集中审议了22份审计情况报告,研究出台了《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农副业基地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大项经济活动报告》等制度机制,有效增强了议审的质量效果。三是作为党委决策依据。研究年度预算、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均要调阅相关审计报告和党委议审结果,未经审计或审计未通过的,不上会、不审批、不立项;干部调整使用,坚持先审后提、先审后备,审计评价较好以下不予提拔使用;坚持把审计结论作为评先依据,审计结论不达标或整改不力的不予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