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我们的民主之路,要有中国特色、中国创新。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始终坚持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发展道路。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其中,党作为领导核心是协商民主的重要保障。
中国民主政治的丰富性和当代社会的差异性,决定了中国协商民主形式和类型的多样性。要把这一既顺应世界民主政治发展潮流又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民主形式建设好、作用发挥好,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成为必然选择。
我国已经建立起一系列涵盖国家与社会、政府与群众、人民团体与群众、群众与群众、执政党与参政党、中央与地方等全方位、多领域的民主协商机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进一步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快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
推进国家政权机关的协商民主建设。人大立法协商和政府决策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实践的创造性发展,要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立法、决策协商的热情,完善听证制度,健全立法、决策协商制度。
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协商民主的“开路先锋”。要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经过60多年的发展,人民政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工作方法、实践模式和工作网络,有了深厚的历史基础,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今后要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我国已经形成以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体系。要制定相关办法,畅通与群众协商沟通的渠道,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明确各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规范协商结果的表决及其实施情况。
协商民主要想得到长期发展,必须以制度化来保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协商民主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对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在制度设计上,把协商民主作为一个广泛、多层的制度体系,明晰其结构,健全其机制,确立可操作的程序,都需要进一步加以制度规范。
可以相信,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坚持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又肯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地位;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作用,在极大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同时,必将对推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