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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听一位从事文化演出工作的朋友说起在国内演出市场打拼的不易,其中主要的困难之一就在于演出场馆租金之高,让不少演出团体望而却步。这两年,各地的大剧院、高档演出场馆越建越多,但平日里门庭冷落的却不在少数,普及高雅艺术、惠及老百姓文化生活的初衷远未企及。一些地方的演出市场本来就尚且蛮荒,加之场馆租金高,能进去演出的院团就愈发的少。但是场馆建得“高大上”,租金不高,成本又如何收得回来?这就成了一个厘不清的悖论。既有如此悖论,又何必建这么多大剧院、大场馆?说到底,这还是一些政府官员的文化政绩观出了问题。
豪华剧院和场馆建设,绝不是不良文化政绩观的唯一体现。事实上,这些年,各式各样的演出、电影、电视剧、出版物,都成了一些政府官员企图“名垂青史”的“利器”。一朝天子一朝臣,官员在任的时间总是有限,如何在历史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印迹,在一些人看来,光靠老百姓的口碑似乎是不够的,还得有些惊天动地的物质凭证才好。有了这些地标性建筑、影视剧、出版物,权力也就有了存在感,政绩考核时也就有了拿得出手的筹码。更何况,打造这些政绩工程的过程中,还蕴藏着不少捞取经济利益的机会,金钱与政绩双丰收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一个健康的文化市场中,文化产品一旦生产出来,总是要在市场的涤荡中经历优胜劣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文化产品,在市场上得以立足,反之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悄然沉寂。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也是催生优秀文化产品最有效的激励机制。然而,对于作为政绩工程的文化产品来说,这种规律和激励机制却恍如虚设:一台演出,可以没有观众喝彩;一部电影,可以没有票房;一部电视剧,可以没有收视率;一个大剧院,自然也可以没有演出、大门紧闭……文化市场发展中的一切参数,都不能成为对其进行考量的标准,只要领导满意,再大的投入、再小的产出,甚至干脆压箱底也在所不惜。
说到底,这些政绩“筹码”只能算是“伪文化产品”,离开了政府资源的庇护,根本不具备在市场上正常流通和生存的能力。然而,这些“伪文化产品”的危害,还不仅仅囿于其与生俱来的内在病态,更在于其对正常的文化市场环境的严重干扰。
由于有强大的政府资源作为依傍,这些“伪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往往不计成本,在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后,它们又往往占有更具优势的渠道和平台资源。如此一来,那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严格进行成本和风险控制的产品也就自然在身份上“低人一等”,市场资源和空间被不合理地占用和分配,正常市场秩序被扰乱,健康的市场体系也就无从建立、无从发展。
因此,建立和发展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树立正确的文化政绩观是最重要的前提。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市场体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而各种形式的文化政绩工程的本质却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相悖的媚上心理、形式主义、投机主义和权力崇拜心理,集中地反映出官场的浮躁之风、功利之风。端正官员的文化政绩观,需要建立更科学、更合理的政绩考评机制和问责机制,让制度建设成为推动文化发展的保障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