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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东丽建设
东丽区法治东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www.workercn.cn2014-01-23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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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东丽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治市办的指导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法治东丽建设,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日益提高,为促进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先行,机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一)制定年度工作意见,确定年度工作任务。搞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实施意见,是做好本年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使意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区法建办、治区办通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讨论酝酿,草拟制定了《东丽区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实施意见(审议稿)》。3月22日,组织召开了法治东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东丽区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实施意见》,研究部署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区委书记尚德来作了重要讲话。会后,法治东丽建设各专项工作小组分别召开工作小组会议,传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相关工作。6月19日,组织召开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平安东丽、法治东丽建设推动会,对法治东丽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区委副书记郑会营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平安东丽、法治东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建设,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健全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狠抓领导力量、组织网络和工作人员的落实。在工作机制上,区委、区政府将法治东丽建设工作纳入了区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签订了东丽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目标责任书。11月25日至29日,集中一周时间,完成了全区81个单位(部门)的考核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效果。在监督机制上,积极向区人大报告工作,4月25日,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1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报告》。在经费保障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专项经费列入了区财政预算,并在呈逐年增加态势,法制宣传设施有了较大改善。在队伍建设上,今年充实了普治骨干队伍,重新聘任了兼职法制副校长,成立了青少年普法宣讲团,进一步加强了东丽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区的普法网络。11月7日,在区委党校举办了东丽区普法骨干培训班。

  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一)动静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双管齐下。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东丽区“法律七进”工作制度(试行)》,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东丽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单位、本部门实施方案,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深入国税局、工商局、丽泽小学、东丽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联系点、示范点调研走访“法律七进”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结合“法律七进”活动,采取举办主题宣传活动、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法制讲座、集中宣传等形式,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六进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科技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6·26”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等法制宣传活动等,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宣传咨询、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二)时空结合,广泛营造法治氛围和环境。一是改版提升《法治经纬》电视专题节目,增加了节目期数,每期节目时长增加为20分钟,增设了“一线来风”、“时代风采”、“给您说法”等多个版块;开辟了《天津日报·今日东丽》“法治东丽建设”专栏,每月一期;依托天津手机党报开设了《法治之窗》专栏,每周一期;利用新媒体传播法律知识,在新浪微博平台开通了东丽普法微博;全面改版东丽普法网,增设法治东丽建设板块及互动功能,网站功能性、实用性大大增强,区“五位一体”媒体法制宣传格局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制作播出《法治经纬》电视专题节目12期;《在线说法》广播节目32期;《天津日报·今日东丽》“法治经纬”专栏出刊5期;《天津日报·今日东丽》“法治东丽建设”专栏出刊11期;普法网更新上传150余次;《法治之窗》专栏出刊20期,更新上传普法微博160条。二是加大法治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借助东丽电视台、安达集团LED电子大屏幕等媒介,播放法治公益广告,营造法治氛围。三是整合现有资源,拓展了公交站牌法制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全市首创。

  (三)雅俗结合,力求法制宣传寓教于乐、老少皆宜。既有高层次的法制讲座,又有丰富多彩的法制文艺演出。全年共组织律师讲师团深入村居开展法制知识讲座200场,开展法律咨询、现场办公等宣传服务活动7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3万份。11月29日,会同东丽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举办“与人生对话——我的十八岁成人礼”大型法制教育活动。12月3日,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交警东丽支队共同在东丽区鉴开中学礼堂举办了东丽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安全普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文艺汇演,汇演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对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法制意识和文明素质,营造“美丽东丽携手共建”良好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一)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按照治市办要求,转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中心组学法、任职前考法等制度,不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区委宣传部组织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法制(廉政)学习、讲座2次;各单位、各部门理论中心组集中法制(廉政)学习(讲座)4次以上。举办了东丽区国防教育专题报告会,进一步强化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增强民族凝聚力,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讲座。将廉政知识纳入区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培训班学习内容,并集中时间对22名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闭卷考试。组织开展了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服务创新型城区、生态城区、文明城区、平安城区创建活动为切入点,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组织开展了东丽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开展了“执法先进”、“执法标兵”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组织律师、讲师团成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200场,并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帮助村(居)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继承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其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广大村(居)民树立遇事找法的思想意识。命名表彰了东丽区2012年“民主法治标兵村(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区级“民主法治标兵村(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落实《东丽区关于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起覆盖全区各村(居)的法律顾问网络,截至目前,法律顾问覆盖率已达75%。

  (三)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并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考核、兼职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同时以提高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教职工学法用法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激发学生学法兴趣。组织各中小学利用专题升降国旗、主题班会、法制教育讲座、文艺汇演等活动,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中,通过自己的实践去思考、去感受、去体验,自觉树立法律意识。三是召开了东丽区“法律进学校”推动大会,总结推广了丽泽小学法律进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命名表彰了东丽区首批“法治示范学校”、“法治学校”。四是继续组织做好评选命名东丽区2013年度“法治示范学校”、“法治学校”工作,实现法治学校创建率达50%,力争2015年实现创建学校全覆盖。

  (四)坚持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切实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学法制度,落实学法重点任务。区工会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区安监局安全文化周活动、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公益培训活动、金桥街道深入企业宣传咨询活动等,有力促进了企业职工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维权能力的提高。区法建办会同区法院、工会、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组织开展了东丽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和谐企业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动员全区各方面的力量为驻区部队提供良好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利用“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采取赠送法律书籍、法制讲座、现场咨询等形式,围绕与官兵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和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了以《继承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提高了部队官兵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依托拥军法律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为官兵“送法律知识,办理法律事务”活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普治并举,强化基层,扎实推进法治东丽建设

  (一)依法执政工作取得新发展。认真落实区委关于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见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进依法执政。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政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领导干部无重大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

  (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落实。完善了区、街、村(居)三级法律顾问体系。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开展了全区40项依法行政制度检查落实工作,研究创新“一支队伍管全部”行政执法模式,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发展。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公正司法和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新成绩。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和涉法涉诉司法救助制度,推进司法惠民服务。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全力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及时消除了一批不稳定因素。继续发挥“五方联动”调解机制作用,调解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区检察院获得2013年“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东丽经济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适应“三改一化”,创新“村居转制、双轨并融”模式。继续落实“六步工作法”、村章街管、村帐街管等制度,有效防止工作失范,现东丽区已有62个村实现由村到居的平稳过渡。2013年金桥街流芳台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标兵村”。

  (五)做好“法治天津建设”专题调研工作。11月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同志率领市相关部门领导就“法治天津建设”工作来东丽区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和区司法局公证法律服务、媒体法制宣传工作,听取了区法建办、法院、综合执法局、法制办等部门工作汇报,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法治东丽建设工作,对区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成效显著给予了高度评价。

  高标准完成“六五”普法中期工作

  (一)组织做好全区“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视察)活动。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视察)活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带队,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分为9个小组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视检查视察。检查视察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对“六五”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治区办、法建办工作人员查阅了“六五”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各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带队区领导分别讲话提出工作要求。

  (二)组织做好治市办“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工作。8月,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浙闽率领检查督导组,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督导,重点视察了东丽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听取了东丽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六五”普法档案资料,检查督导组充分肯定了东丽区的工作,考核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东丽区被治市办推荐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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