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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杰
践行群众路线是检察机关恪守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公正、保障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责要求。人民检察院只有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才能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近年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中心,在深化从严管理、严厉打击犯罪、开展检务公开、加大惩防力度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先后荣获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民行工作先进基层院等荣誉。在2013年底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考核中,南岗区院夺得了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及其检察长工作考评排序的“双第一”,被授予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一、以从严治检为目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增强司法公信力。南岗区检察院制定完善了《院综合管理制度》、《五项通报制度》等多项制度机制,不断加大执行检查和结果运用的工作力度,为实现“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件”的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提审讯问、公诉出庭、信访接待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同时,坚持每次检查都由院领导带队,并将后备干部充实到督察组,轮流参与检查,确保督查的公正性。去年,发出检务督察通报33期、纪律作风通报437期,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当事人进行了警示谈话2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确保了队伍未发生任何问题。创新实行《科室绩效考核标准》、《干警绩效考核标准》,对科室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干警按照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并将受到通报批评的情况列入综合考评成绩,最终得分作为评优选先、提拔任用的硬性标准,有效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增强了干警工作的主动性。
二、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大局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一是加强案件的制度保障。先后出台案件督办制度、检委会工作制度和案件管理办法、案件评查办法、最佳最差案例评比办法,建立起了多元化的案件质量保障制度。同时,完善办案机制,实行疑难重大案件领导亲自办、复杂案件主诉检察官带头办、其他人员辅助办的办案模式,完善自侦案件集体决定、不捕不诉案件检委会决定、案件三级把关等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检察权的行使。二是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率先成立案管中心,实现事务性工作与业务办理分离,并创新了“附条件的程序审”,保障了受案的快捷方便。去年,该院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697件921人,受理公诉案件1327件1675人,无一出现错案。同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为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业意见。截止到目前,专家咨询委员会已经为二十余起案件提供了咨询意见,采纳率达93%,促进了案件质量的稳步提高。三是加强对案件的监督检查。采取多层次检查的方式,提高对案件的监督实效。即每月对“三不一撤”案件进行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刑事案件按5%至10%的比例进行抽查,自侦案件全部检查;每次检查卷宗,均采取两轮交叉式检查,确保每本卷宗经过二人次以上查验,避免出现疏漏;对参加检查卷宗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排序,对出现敷衍塞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先后发出案件质量通报212期,通报科室负责人及办案人员483人次,对出现案件质量问题的两名干警停止了办案权,调离了办案部门,增强了案件质量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
三、以务实创新为重点,深化检务公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畅通群众知情渠道。按照上级的部署,完善了检务公开内容,对检察工作涉及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采取流程图表、触屏展示、媒体报道、检察门户网站宣传、检察开放日的方式向社会群众公开公布,拓宽了群众了解情况、了解职能的渠道,有效地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二是完善解决诉求方式。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减少对抗、化解矛盾。同时,认真接待群众来访,确定专人负责记录、分流和汇总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采取领导包案、落实责任、公开听证等方式,确保及时、有效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如针对疑难信访案件,该院采取公开听证和答疑说理的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人大代表和律师介入的方式,搭建对话平台,把申诉来访的问题、焦点摆在明处,把观点、理据亮在桌面上,理顺情绪,明确答复,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达到了息诉罢访的目的。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力度。积极与辖区内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加强案件信息报送、线索移交等工作力度,改变监督方式,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活动,认真监督把关,提高办案质效。创新对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方法,采取会签文件、携手配合方式应对新刑诉法、新民诉法带来的新变化。如在全省基层院中率先举办简易程序集中审理、强制医疗程序的观摩庭,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以反腐倡廉为主线,加大惩防力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群众认可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是党中央、高检院、省市院部署的重点工作,又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有效途径。南岗区检察院充分整合反贪、反渎、监所资源,打破以往以科局为单位的单兵办案模式,形成了信息共享、协调统一、灵活高效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新模式,实现了节约司法资源、提升突破案件能力的“一举双得”。在实施过程中,创新了“1+6”办案工作法,以自侦部门为主,批捕、公诉、技术、法警、监察室、办公室紧密配合,同步开展工作,保障自侦工作的顺利进行。南岗区检察院以服务大项目建设和非公经济为出发点,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组,推行点名接待及预约上门制度。先后在8个社区建立了民事行政申诉接待站和非公企业服务站,开展了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为企业发展、社区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坚持对重点工程实施了专项、同步预防。先后利用典型案例对有关单位2500余人次进行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参与招投标132次,监督资金3.27亿元,确保了国家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
(作者系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