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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大势的必然要求,是革除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方式固化等问题的迫切需要。“三转”实质就是改革,就是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问题,“三转”越主动,就越能形成“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效果。
找准工作定位,着力在促进纪检监察职能的转型上下功夫。转职能核心是厘清职责定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这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厘清职能、找准定位、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把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上来,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优化工作方式,着力在促进纪检监察机制的转型上下功夫。转方式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体制机制创新。围绕惩治腐败,建立与“老虎”、“苍蝇”一起打相适应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要突出查办案件职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要围绕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保证线索不遗不漏,形成有效制约,充分发挥线索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快查快办,组织协调机关内外力量,迅速弄清基本事实,主动移送司法机关,提高办案效率。要强化底线思维,不打无准备之仗,也不打有准备无把握之仗。从过去直接参与部门的日常业务检查中摆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上,决不能越俎代庖,或由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要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出主意、做方案、破障碍,做到牵头不包办、协调不越位。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牵头组织作用,切实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形成严惩腐败的强大工作合力。要推动抓早抓小,不使小案拖成大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当头棒喝、敲响警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在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转型上下功夫。“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课题。转作风首先要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上作表率。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上,既是政策的监督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己正才能取得正人的效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不遮掩、不姑息。要在整治“四风”问题上当先锋,严格要求、率先垂范,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以无私无畏的勇气揭短亮丑,直面问题,触及灵魂。要在保持清廉品格上显本色,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重要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教育广大干部坚守底线,秉公执纪,树立清廉形象。
(作者系甘肃省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