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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过去一年全国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团结奋斗的结果。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一年来人民政协的履职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坚定理想的主心骨、牢固信念的压舱石,坚持多样中有主导、求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切实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自觉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回避问题,不超越阶段,努力使提出的思路、对策和建议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运用创新思维开展工作,推进理论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不断增强人民政协生机与活力。必须积极践行履职为民理念,深入界别群众和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反映诉求,拒绝冷漠和懈怠,努力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切实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广大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期望相比,一些工作还存在不足,需要切实加以改进。比如,有的协商议政活动实效性不够强、质量有待提高,民主监督还比较薄弱,联系服务委员的办法还不够多等。真诚希望广大委员对常委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利我们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二、2014年工作部署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着眼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协商民主,加强工作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题教育,不断增强道路、理论、制度自信,巩固人民政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以组织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认真总结人民政协蓬勃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紧紧围绕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和贯彻实施献计出力。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等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重要改革举措贯彻执行和改革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坦诚提出建议和意见。正确对待改革涉及的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及时反映界别群众愿望诉求,切实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解疑释惑的工作,更好引导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三)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产业结构、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京津冀等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重大任务以及推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就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残疾人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等问题调研议政,提出针对性和建设性强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联系,开展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专题调研,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团结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政协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协商交流,搞好成果转化,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为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题,召开专题协商会;以“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等为题,通过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协商议政,确保协商计划落到实处。加强与地方政协协同,着眼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继续研究和探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专题协商更加重视科学选题和研究论证,努力提出务实具体的对策建议;对口协商更加重视加强政协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协商,有效推进成果转化;提案办理协商更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高提案质量,加强对党派、团体提案和重点提案的协商办理;界别协商更加重视发挥界别作用,推动界别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双周协商座谈会等相融合。
(五)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基本法,就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情况,围绕加强港澳委员在内地和港澳发挥双重积极作用的制度建设、完善内地与港澳交流往来等课题开展调研。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拓展和深化与台湾有关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台湾民意代表和基层民众的交流,围绕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等课题建言献策。加强对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特别是华裔新生代的联系交流,围绕海外侨胞在公共外交中的作用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海外和谐侨社建设,更好发挥爱国侨胞力量。
(六)不断深化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对外工作总体部署,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对外交往和公共外交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高层互访,推进与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交流与合作,服务国家整体外交。在对外交往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等方面的宣传,加深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了解。继续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扩大在国际多边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努力为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着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这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这个基础既是加强团结的基础,也是发扬民主的基础。在人民政协,团结是方向、是目的,必须始终着眼团结、不断增进团结、努力扩大团结;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通过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各方面意见的讨论交流,从而不断增进共识、加强团结,这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需要,是群众路线在政协工作中的生动体现,是人民政协活力迸发的象征。要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求同存异、民主协商,坦率务实地交换意见,真诚相待、肝胆相照,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倾向,在充分发扬民主中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共同推进民族复兴伟业。
(二)积极搭建协商民主平台。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需要更多更好地搭建平台,拓展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让委员愿讲话、敢讲话、讲实话。要充分运用好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形式,使政协经常性规范性协商平台更好发挥作用;不断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等新的协商平台,更加灵活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提供更多发表见解、沟通对话的机会;积极搭建委员之间、委员与政协常设机构之间、委员与党政部门之间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增进委员对各相关方面工作的了解;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委员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为委员履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载体;注重加强对重要协商的宣传,提高协商透明度,促进协商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很必要,宽松和谐的环境更重要。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
(三)着力提升议政建言质量。人民政协拥有的重要话语权和广泛影响力,很大程度上靠所提意见、建议的质量和可行性,靠对复杂问题的正确见解和工作的预见性。政协的各种履职活动都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研究问题,不求题目大,求切中要害。要把研究重点放在那些同全局紧密联系同时又力所能及的关键性问题上,汇集各方面专门人才,集中优势智力资源,从不同角度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求得突破。调查研究始终是议政建言的基础所在,也是履职能力的重要方面。要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更多占有第一手材料,既充分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又充分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努力做到言之有据、不道听途说,言之有理、不主观臆断,言之有度、不偏激偏执,言之有物、不大而化之,使提出的对策建议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有可操作性。
(四)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如何把每位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并有效发挥出去,始终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工程。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努力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更好条件。要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机关等联络服务委员的作用。联络贵在经常性,服务贯穿履职中,要强化组织依托、明确职责定位、拓展联络渠道,努力让每位委员在政协组织中都有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协组织的调研和各类会议要尽可能扩大委员参与面,在地方调研要尽可能多安排当地的全国政协委员参加,更加方便京外委员发挥作用。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这种责任是对国家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政协事业的责任,要增强委员意识、珍惜委员荣誉、维护委员形象,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锤炼道德品行,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无论是在本职岗位上,还是在社会生活和政协工作中,都要勤于学习、努力工作、严于律己,始终如一地承担起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使命。
(五)切实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要有必要的制度保证,通过制度实现规范化程序化,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保持经常性和有效性,避免随意性和流于形式。要加快履职制度建设与创新,对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缺乏制度规范的及时填补空白,做到制度设计、制定、实施、监督等程序和环节相衔接,与党的大政方针、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相配套,努力构建起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发挥制度作用关键在执行。要提高对制度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强化制度约束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要从政协工作全局出发,以新的更高标准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作用。
各位委员,行进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伟大征程中,光荣与梦想激励着我们,责任与使命鞭策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2014年3月3日)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