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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与文章同辉
左连璧
//www.workercn.cn2016-06-07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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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事表现不甚突出,好像是历来人们对宋代曾巩的看法,这主要是受《宋史·曾巩传》中一段文字的影响:“吕公著尝告神宗,以巩为人行义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其实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除了以散文著称外,还是个地道的政治家,在长达十几年时间里,任过齐州、襄州、福州等七八个州的知州,也任过朝廷的史官,一贯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间疾苦,深受百姓拥戴,可以说是一个能力全面、相当称职的地方官。这正如曾巩虽不以诗见称,但作诗不少,仍不失为诗坛大家。《城南》诗中那句赞美野草、嘲讽昙花一现的佳句“一番桃李花开尽,惟有青青草色齐”,谁读了会忘掉呢!

  曾巩为政的突出特点是,既勤政又务实,凡事能从当地实际出发,尽可能让民众多得实惠,少受损失和伤害。笔者概括这方面的事例为“六不”。

  不征额外赋税。曾巩刚出任越州通判(知州的副职)之前,衙门经常从酒坊征收赋税,供自己使用。因酒坊的钱有限,不够财政支出,不足部分便分摊到老百姓身上,并确定以七年为限不再征收;可是期限到了,衙门的人为谋求多得钱却仍在征收。曾巩到任后,立刻终止了对百姓这笔赋税的征收。

  不让百姓挨饿。越州有一年发生饥荒,灾情严重,民生凋敝。曾巩便叫人广贴告示,要求各县富户以比平常粮价略高一点的价格,向百姓出售粮食,使饥民能就近购买。他还特意筹集五万钱的资金,借给农民购买种子,约定秋季缴税时一并偿还。这样一来,大灾之年既没有人挨饿,又没有耽误农耕。

  不乱摊派徭役。曾巩任齐州知州时,正赶上朝廷要治理黄河,各州县都要征派民力。齐州所属各县准备按原来掌握的户籍数分派,三个男丁中出一夫役。但曾巩了解到一些地方的户口有漏登瞒报现象,马上重新核查人口,最终确定九个男丁中出一夫役,就满足了征丁之需。这一举措,为很多寻常百姓减轻了负担,免去了徭役之苦。

  不轻易打扰百姓。当时朝廷派军队远征,所经过的州郡都要预备一万人之所需。其他州郡的官吏,往往借此强征暴敛,中饱私囊,使百姓不堪重负。曾巩任洪州知州后,朝廷要派军队远征安南,途经洪州。曾巩便事先妥善安排财力物力,解决了大军的吃住问题,没有惊动老百姓,结果军队都已离开州境数日,街市里的百姓还都不知道。

  不许行贿受贿。福州佛寺很多,寺院的住持颇受人尊敬,享有很多特权,因此众多僧人都觊觎住持这个位置。而住持又多由地方官直接任命,于是僧人便千方百计向官员送礼行贿。曾巩任福州知州后,僧人照例给他送礼,曾巩一律拒绝,并宣布采取选举的办法,让各寺院众僧徒讨论推举住持,然后将被推举人造册,予以公开。住持一旦出现空缺,依次序先后递补为住持。这样就从机制上铲除了僧人向官府大员行贿的顽症。

  不能与民争利。曾巩到任福州之前,当地衙门每年都在官衙园圃种蔬菜,用卖菜所得来增加官吏的薪俸,常年收入达三四十万钱。这样做虽然官员收入多了,但严重扰乱了市场,导致菜价越来越低,菜农收入大减。曾巩说:“太守怎么能与民争利!”他停止了这种做法。从此以后再到福州上任的官员,也都不用这个办法来获取额外收入了。

  从史料分析,曾巩之所以能做到“六不”,原因有二:一是曾巩为政与为文一样。曾巩推崇“先道而后文”。在《寄欧阳舍人书》中,曾巩写道:“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即不具备道德修养而又很会写文章的人,是不能胜任的,明确地把有道德排在了有文采之前。他的文章多显得质朴少文,紧贴地气,其中不乏为民鼓与呼的内容。曾巩为政也推崇“先道而后政”,爱民为民惠民就是最大的道。他能做到“六不”,也就不足为怪了。二是曾巩历来对官帽大小看得很淡,“视之泊如也。”曾巩才华横溢,但长期任地方官,得不到提拔。而同时期,一批后辈晚生却纷纷得到提拔而出人头地。曾巩对此毫无怨气牢骚,仍尽职尽责于自己的州官岗位。如此看淡官职,能不看重民生吗!

  曾巩的“先道而后政”,给今人以启示。道从何而来?立德才有道。德是人们的立身之本,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更是为官之魂。什么是官德?执政为民就是最大的官德。公道自在人心。一个领导干部在某个地方任职,干不干事,为谁干事,怎么干事,民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直接。如果天天耍嘴皮子,做表面文章,却不联系本地实际,不思虑是否劳民伤财,甚至搞以权谋私贪贿犯罪,老百姓是不会买账的。须知,群众有自己的评判和选择,该点赞的点赞,该唾弃的唾弃,这个评价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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