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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社会极其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这项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明确的部署。
招考分离 多次选择
记者: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刘利民:我们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这主要包括3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可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改革贯穿小学到大学
记者:目前设定的主要改革路径有哪些?
刘利民:主要有七条改革路径,贯穿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全程。一是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多种实现形式,包括小学初中对口直升;合理划分学区,学生在学区内直接进入初中;有条件的地区新建校实行9年一贯制办学等等,综合有效治理一些大城市择校过热问题。二是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包括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招生方式;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中等职业学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实行注册入学。三是建立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四是建立健全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五是改革统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六是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包括探索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扩大培养单位和导师团队的招生自主权;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录取制度。七是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机会,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转换认定制度。
为各类人才提供不同成长通道
记者:我们的招生录取制度是否也要相应改革?
刘利民:招生录取制度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相衔接,将重点改革两方面:一是普通高校(本科)逐步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使高校招生录取更加适应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规律,更加适合不同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二是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避免与普通教育作简单类比和层次区分,同时使一部分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根据这些改革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改革,将有利于扭转“考什么学什么”、分分计较等应试教育倾向,促进各类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据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