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目前进展如何?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环保工作会有什么变化吗?如何帮助地方政府实现污染治理的目标?
李干杰: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七大标志性战役,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
2018年目标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和序时进度要求。2019年1—9月,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其中,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仍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尤其是部分地方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出现了弱化,放松环境监管的风险有所增加。
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我们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信心和决心,绝不会放宽放松,更不会走回头路。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和帮扶地方政府做好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战役,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大气、农村环境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项资金比2018年增长近1/4。
二是继续开展强化监督帮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向地方派驻工作组,帮助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现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实施驻点跟踪研究。生态环境部已经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等推广“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模式,为地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学习时报:生态环境保护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生态环境部在服务“六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干杰:今年以来,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我们把服务“六稳”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是服务重大项目落地。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建立国家重大项目、地方重大项目、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三本台账”,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受理即评估。印发生态环境部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南,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推进企业绿色发展。与全国工商联共同落实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启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举办系列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推介活动,及时更新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目录,筛选和发布一批优秀示范工程,为企业治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是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加快重大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发布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鼓励污染防治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四是统筹规范督察执法。依法依规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帮扶,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守法合规企业无事不扰,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严肃处罚。督促地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环保绩效水平进行分级管控。
下一步,我们将注重统筹处理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服务“六稳”的关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抓手作用,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