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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协商民主的方法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成为协商民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亟待研究和实践的重大课题。此文结合党的十八大关于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阐释了协商民主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定位和功能,提出了加强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就推进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石。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这一重要论述为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创新。推进协商民主,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使得党的基层组织成为协商民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亟待研究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一、协商民主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定位和功能
民主走向协商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协商民主的基本含义是协商主体通过自由平等的公共协商参与决策。我国的协商民主除了具备协商民主的一般含义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协商民主的特殊规定性,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各政党、阶层、团体、群体等,就共同关心或利益相关的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协商,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共识和方案,作出决策或决定。推进协商民主,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把协商民主的理念、原则和方式方法运用到党的基层民主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核心在民主,关键在协商,基础在党的基层组织。协商民主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
其一,有利于创新党内基层民主方式。我国协商民主贯穿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凝结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先进成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以来,协商民主从政党协商向国家和社会层面推进,探索了党际协商民主、国家政权机关协商民主、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商民主等重要形式,创新了民主协商会、决策听证会、民情恳谈会等做法,特别是在基层民主实践中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推进协商民主,能够推动党的基层组织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注入正能量。
其二,有利于提高基层党组织决策水平。协商民主是参与民主,主张通过广泛、平等、理性的政治参与,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体现少数人的合理主张,使得基层党组织的决策更加符合实际、顺应民意。协商民主是程序民主,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之中,对重大决策事项经过充分酝酿、磋商和讨论,可以防止基层党组织少数领导人搞“一言堂”、“家长制”以及“暗箱操作”,规范了决策的运行机制。协商民主还是过程民主,党员干部在协商讨论过程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理论素质和专业能力,为提高决策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其三,有利于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协商民主强调协商主体地位的平等,维护每一名成员的民主权益,不容许有任何特权,这是党员发挥作用的保证。协商民主强调协商主体的政治参与热情、责任感和荣誉感,树立参与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允许不同思想观念的交流交融交锋,有助于党员形成独立的主体人格和强烈的主体意识。协商民主强调协商主体开展政治参与、对话、质询、评议、监督等,能使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党员的利益得到集中体现,从而确保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其四,有利于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和谐。协商民主提供了一种协商对话的机制,不仅为党员提供表达意愿的渠道,而且创立了一个协调利益关系的平台,起到润滑剂、减压器、安全阀的作用,能够帮助化解党内分歧和矛盾。协商民主崇尚兼容并蓄、和而不同,倡导建设性的交流对话和理性沟通,在相互尊重、包容理解的基础上促成广泛共识。协商民主还强调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可以有效整合基层各种资源,形成整体联动的合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
二、加强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加强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要以党章和宪法为准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以党的十八大关于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要求为导向,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为契机,丰富协商的内容和形式,规范协商的程序和机制,努力提高党内基层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一)丰富协商内容,紧扣基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要紧紧围绕基层党政中心工作,选取关系基层改革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就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产业结构的布局和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进行协商,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紧紧围绕基层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就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村镇规划、社区建设、公共预算的支出使用、公共项目的配套建设、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等进行协商,做到察民情、传民声、解民忧、聚民心,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紧紧围绕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重大问题,就党务公开、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权利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和创新等党内事务进行协商,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民主化程度,努力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创新协商形式,不断激发党内基层民主的创造活力。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创造了丰富多样的协商形式,比如浙江台州温岭的党内民主恳谈、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的民主议事决策等,都促进了党内基层民主生活的活跃。一是不断完善会议协商。既要继承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大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会、情况通报会等传统形式开展协商,又要进一步探索“民主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党员谈心会”等新形式,打造新的工作载体。二是积极开展专题协商。选择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灵活设置若干专题开展协商,拓宽协商的空间和领域。三是探索开展对口协商。组织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学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开展协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四是创新开展决策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之中,未经协商的重要决策原则上不提交基层党组织通过实施。五是大力开展网络协商。适应信息化、网络化迅猛发展的趋势,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探索党员网络论坛、网络社区、网络信箱等形式,构建网上党内基层协商民主新阵地。
(三)规范协商程序,完善党内基层民主的运行机制。第一,科学设置协商议题。一般应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并听取党员和基层群众的意见,报党委或支部会议研究确定,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第二,认真做好协商的筹备工作。根据协商议题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确定参与协商的人员,围绕协商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座谈研讨等。第三,精心组织协商活动。按照协商计划要求,组织党员、群众以及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协商活动,积极建言献策,深入协商议政。第四,做好协商成果的整理报送工作。协商意见、建议经汇总整理后,以会议纪要、情况报告等形式报送党政相关部门参阅办理。第五,加强协商意见的办理反馈。协商成果经基层党委或党组织研究后,交相关部门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加强督办落实。
三、强化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准确把握协商民主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内基层协商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使民主协商成为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同步推进的重要工作。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协商民主观念,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民主协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党员权利保障。要健全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畅通党员行使权利的渠道,保证党员的意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反映。完善党员权利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党员的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创新党员权利行使方式,在党内法规中明确规定党员的协商民主权利。
三是协商能力保障。要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协商民主意识,不断优化协商能力结构。开展学习培训、理论研究、主题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协商民主的经验积累和习惯养成,全面提高协商民主素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为党员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加强活动载体、场所阵地建设。
四是制度建设保障。要加强顶层设计,把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纳入党内民主建设的总体布局进行规划,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加强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规定,明确党内基层协商民主的性质、地位、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开展协商民主的具体制度,完善协商对话机制、交流互动机制、监督机制、评议机制等,使协商活动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加强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与基层党委、政府、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议事规则的衔接配套,构建联动合作、协调一致的运行机制。
四、推进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处理好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关系。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的纪律。党内基层协商民主,是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基础上的民主,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与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从根本上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容协商,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政策不容协商,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协商,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不容协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要把党内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区别开来,准确把握中外协商民主在基本内涵、政治领导、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等方面的重大差异,旗帜鲜明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是处理好同党内选举民主的关系。党内选举民主是协商民主的重要保障,它强调少数服从多数,通过票决的方式使得党员的意志转化为决策,解决了“议而不决”等现象,突出了决策的民主效力。党内协商民主是选举民主的有益补充。它强调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和求同存异,通过协商、讨论、评议促成相互的理解和支持,突出了决策的共识,一定程度上推进了选举提名的合理性和选举沟通机制的完善,弥补了党内少数服从多数的不足。实现两者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有助于实现决策过程与决策结果的统一,共同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三是处理好同基层协商民主的关系。当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体系。各地在协商民主实践中涌现了民情恳谈会、民主理财会、社区议事会和民主听证会等有效形式。基层协商民主的深入发展,激发了基层民主的创新创造活力,对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产生推动作用。要及时总结借鉴各地基层协商民主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中发挥积极作用,永葆党内基层民主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