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时政撷英-正文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柳宾
//www.workercn.cn2015-01-10来源:青岛日报
分享到:更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提了出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在客观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我国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而提出来的,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理念是对党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完善和创新

  近些年来,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道德滑坡问题,社会诚信度降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等优秀道德文化出现萎缩。道德的下滑不仅加重了法律的责任,更使得整个社会难以树立对法律规则的信仰和自觉遵守。对此,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国家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他要求全党全国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并强调:“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同时,他还对精神文明建设作了进一步解释:“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关系,等等。……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对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所做的这些精辟论述,为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方略的提出提供了基本理论依据。后来,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并举的思想也为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所继承,并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加以发展和创新。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并号召全国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各行各业都要重视职业道德建设,逐步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坚决纠正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业不正之风”。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命题;会议同时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已经初步勾勒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框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进一步强调了道德建设在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也成为本次会议的一个亮点。

  因此,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念,既是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深入思考的结果,也是对群众热议、学界关切的积极回应,这一治国理政理念为我们完成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理念包含着丰富而博大的思想内容,是我们实现新世纪宏伟目标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

  现在,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原有的一些法令律例和道德规范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思想领域往往容易出现一些混乱或无所适从的现象。而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念,科学地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行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进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问题,这一思想包含着丰富而博大的思想内容。

  首先,科学界定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自古以来,法治与德治就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问题也曾一度成为理论界探讨和争论的热点,尤其在法学界,不少人对德治的认识有些偏颇。实际上,道德是一种深层的民族心理,是铸造国民性价值取向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它通过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并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调整人与人及个人同社会之间的关系;而法律则在社会公共道德基础上升华而来,每一个历史时代,法律的内容与形式以及法律的精神、法律的实现都与该时代的道德水平息息相关,它反过来又通过自己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来约束社会成员的言行,使之符合道德规范。可见,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与法律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社会主义法治搞好了可以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搞好了又可以反过来推动依法治国。恰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指:“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

  其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核心内容与根本体现都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体,党和政府在本质上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这是我们党长期提倡的一种高尚道德。这就要求我们在国家治理上必须做到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相信并依靠人民群众;制订和执行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必须以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利益为前提。只有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之一,强调“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再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键在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作为人民公仆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否真正成为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的模范,能否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所在。毛泽东主席早就说过,领导干部应该“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政治远见,有工作能力,富于牺牲精神,能独立解决问题,在困难中不动摇,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这些人不要自私自利,不要个人英雄主义和风头主义,不要懒惰和消极性,不要自高自大的宗派主义,他们是大公无私的民族的阶级的英雄,这就是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党的领袖应该有的性格和作风”。无可否认,由于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当前社会中仍然存在许多知法犯法甚至执法犯法的问题干部,他们言行不一、道德堕落、贪污腐败、生活腐化,甚至干预司法,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乃至社会全面进步的障碍。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当前,在加大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打击力度,不断完善民主制度和监督机制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以本次全会的要求为指导,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也要自觉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从而将各级政府建设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我们的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率先践行共产主义道德,遵守社会主义法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高尚的道德形象影响社会,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才能顺利进行。

零容忍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

  趣味属于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选择,党员干部远离低级趣味,关键是要管住自己,不但筑好“防火墙”,还要备好……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