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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要啃下民族乡扶贫攻坚这块“硬骨头”
今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两会”广西团审议时指出:“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是广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啃下的硬骨头。”“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倒排工期,算好明细账,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这为广西500万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特别是广西民族乡未来5年的扶贫攻坚战指明了方向,广西5400万各族人民倍受鼓舞,干劲十足。
目前,广西共有59个民族乡(其中瑶族乡最多,占47个),土地总面积为1.569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36万人。“十二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帮扶下,广西各民族乡在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工农业生产获得较快发展,农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非物”遗产得到有效抢救保护,文化事业全面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社会安定团结。
但是,由于地理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广西民族乡仍然存在诸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一是大多数民族乡分布在山区或大石山区,山多地少,土地贫瘠,山道弯曲狭小,难通公路,生存条件恶劣,农业生产发展受到先天性的制约。二是乡级财政十分困难,人均财政收入偏低。三是农民人均纯收入远远低于全国和广西平均水平。
为了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啃下广西民族乡扶贫攻坚这块“硬骨头”,特作如下建议:
1.单独制定《广西民族乡“十三五”扶贫攻坚计划》。明确广西民族乡“十三五”期间扶贫攻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重大事项,重点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第十三条关于“整村推进、集中投入,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贫困村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整乡推进、连片开发”的规定,确保2020年广西民族乡同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2.及时制定出台《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民族乡工作条例是指导民族乡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全面科学发展的重要法规,对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广西涉及民族乡的条例只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09年修正本),一直没有制定《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严重制约了广西民族乡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从法制轨道上进一步确保和促进“十三五”期间广西民族乡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3.取消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配套资金。鉴于广西民族乡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生存条件恶劣等特殊性和特殊困难,建议参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政策保障第三十四条“投资倾斜”规定,取消民族乡在村屯道路、农田水利、电力、通讯、人畜安全饮水、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项目配套资金。否则,民族乡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水、路的重点建设任务,很有可能将无法全部完成,影响广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蓝芝同,作者系广西民族大学传媒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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