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时政撷英-正文
法治、德治与天下大治
张思京
//www.workercn.cn2015-06-03来源:湖南日报
分享到:更多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利器,是安邦固本的基石; 德治是治理国家必要的辅助方略。实现天下大治,需要法律与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

  实现天下大治,需要法律与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利器,是安邦固本的基石。法治的准绳是法律,规范底线以下。这个底线是一个社会所能允许的最低的道德行为标准。不违底线,法律便不能追究,触犯底线,法律必然追究。法治强调权威性,这标志着其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行为都要以法律为根本的依据,法律明确规定了权力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是社会成员必须遵从的,且神圣不可侵犯,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治强调公正性,处理问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突出公平正义,任何维护特权、侵犯人权和损害弱小等行为,都是与法治格格不入的,这也是现代法治与封建社会法治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正步入关键期,风险与挑战并存,而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在这个关节点上,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现经济发展、社会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从根本上说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德治是治理国家必要的辅助方略,它的标准是道德,规范底线以上。德治在当前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现实依据。一方面,社会的发展需要德治的力量,德治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德治才能够内在的规范人们的行为,从思想认识的根源上提升社会成员整体的道德素质,为法治的建设和开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德治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德治是柔性的治理手段,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和人们的现实需要,当前人们的思想面临多元文化的冲击,纷繁复杂的价值观念消解着原来人们内心中的道德定律,人们需要法治来帮助人们清楚的确认自身行为的对与错,哪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不能做。人们也需要德治的引导,帮助人们提升道德觉悟,重塑道德良心,激发道德情感,磨练道德意志。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法治与德治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各有分工、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法治的推进需要德治作为基础,德治的开展需要法治提供保障,只有二者相结合,形成联动的机制,才能发挥各自最大潜能。法治的主体是国家机器,方式是他律,特征是硬约束,通过制裁手段使人们心生畏惧,进而服从;德治的主体是自我和社会,方式是自律,特征是软约束,通过舆论导向达到润物无声,帮助人们获得道德信念。法律给予道德以外部保障,道德给予法律以内在信仰。离开法律的强制力,道德自身无法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离开了道德的法律,将会沦为人们相互倾轧的工具。正如孟子所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缺少了法制的德治,和缺少了德治的法制,都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将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在治国理政中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既通过法治的威严和强制来抵制不良的行为,又通过德治的教育和感化来培育人们的道德风尚,是取得国家治理最佳效果的必然选择。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通过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推进,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才能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才能实现天下大治。(作者系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纪检组长、教授)

零容忍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

  趣味属于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选择,党员干部远离低级趣味,关键是要管住自己,不但筑好“防火墙”,还要备好……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