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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保障妇女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斌
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促进性别平等,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卫生计生部门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坚持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深入贯彻母婴保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不断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宣传倡导,营造男女平等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计划生育与男女平等两项基本国策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实践中,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向群众传播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1998年,原国家计生委启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003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启动关爱女孩行动;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宣传倡导活动,为传播社会性别平等的观念,唤起全社会对女孩生存环境的关注,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利益导向,增强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经济地位不平等是男女不平等的重要原因。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对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男女平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从2004年起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对象包括女孩家庭。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使女孩及女孩家庭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家庭发展能力能够得到切实提高。同时,在新农合、新农保、林权制度改革、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中,促进政策衔接,让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得到照顾。在修订村规民约、实施扶贫项目、安排小额贴息贷款、女孩升学及就业培训、养老扶助等工作中,让计划生育女孩家庭享受优先优惠政策。
整治“两非”,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自然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不仅剥夺女孩的生存权,严重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而且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和民族发展。重男轻女的落后观念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思想根源,而“两非”行为则是直接原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将其列为违法行为。国务院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卫生计生等部门出台禁止“两非”的规定,不断加大整治力度。2013年,将打击“两非”纳入“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责任人。2015年,会同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7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2013年7月以来,全国共破获“两非”案件2.1万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实现了自2009年以来的“六连降”。
完善制度,着力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的2/3,发展妇幼健康事业是促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保障。1994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近几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宗旨,先后颁布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及技术规范,妇幼健康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同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缓解患者家庭经济负担。2009年以来,国家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等一系列妇幼卫生重大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37亿元。经过努力,2014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1.7/10万,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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