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副主席 李 康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前不久闭幕的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习近平、王岐山、刘延东、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性别平等,实现男女共同发展,让广大妇女生活得更健康、更幸福、更有尊严,是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和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体现了党和政府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坚强决心。
实现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没有妇女发展进步,就没有社会的发展进步,改变妇女的面貌,对改变社会的面貌影响极大,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抓好占全区人口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的工作,政府责无旁贷。
第一,在全社会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加强宣传
要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知晓率和认同度,特别要面向领导干部宣传,促进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担负起促进妇女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责任,尊重男女两性的尊严、价值平等以及男女两性的权利、机会和责任平等。推动各级政府着眼于妇女的全面发展和男女两性的平等发展、和谐发展,在出台政策措施上体现性别平等,特别要从制度建设、政策安排、项目设计上,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在就业、健康、教育、社会保障以及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男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抓好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
2011—202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新时期促进妇女发展的目标和措施,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纲领性文件。要把实施此纲要作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管理妇女事务的主要抓手,强化政府措施,做到领导到位、保障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共同进步。要注重研究解决广西实施纲要的重点难点问题,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流动妇女儿童的权益问题、教育卫生资源合理均衡公平配置问题等等,都要采取有效措施,一个一个领域去推进,一个一个目标去突破。在目标实现上,不仅要做到量的达标,更要做到质量的提升,为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
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有针对性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培训,造就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特别是女性高端人才,引导妇女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勇于担当,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彰显优势,在促进家庭和睦中作出表率。要积极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增强她们参与竞争的能力,同时鼓励新兴行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更多妇女就业。要提升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的女性比例,提高村委会、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
第四,切实维护妇女权益和改善妇女民生
妇女儿童占人口的三分之二,妇女儿童问题的解决,合法权益的保障和他们的健康成长,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切实解决好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努力解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等妇女权益维护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侵害女童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使妇女普遍享有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方面的基本保障;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继续做好妇女“两癌”检查等民生项目,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每年把一些解决妇女生存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项目列入政府民生工程。
第五,形成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各级政府要确保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做到“五纳入”,即将妇女发展纳入地方法规政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责任考核内容。要充分调动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集中优势解决问题。健全督查落实的体制机制,确保妇女儿童各方面的权益,推动广西妇女事业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