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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纪律和规矩立得住挺在前
李挚
//www.workercn.cn2015-11-26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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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同志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党的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和具体抓手,是党的生命线,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挺纪在前,增强党员纪律意识是基础。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归根到底要靠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要知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党员思想作风、从政用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规,特别是最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之网越织越密,制度“篱笆”越扎越紧,作为党员干部,要增强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学习党内纪律和规章,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畏纪。古语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一些干部走向腐化堕落,其中一条重要警示就是无视党纪国法。有人说,你如果拿纪律不当回事,纪律就会拿你当回事。“畏法度者最快活”,党员干部只有时刻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才能确保自己政治上健康、安全。要守纪。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绝对自由,党的纪律就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受到的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凡是纪律要求做到的,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凡是纪律禁止做的,要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不踏红线毫厘,决不能视纪律为儿戏、视制度为无物。

  挺纪在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关键。加强纪律建设是党委主体责任的核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要抓“全”。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要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在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同时,要把纪律覆盖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不仅仅是指党员干部从政用权,而是包括工作、生活、家庭、修身等各个方面都严起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到管党治党全覆盖、全方位、无缝隙。要抓“早”。就是要盯住“破纪”之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及早处置,使各种违规问题动辄则咎,消除在萌芽状态,决不能放任自流、养痈遗患。要抓“严”。当前,一些党组织主体责任缺失,在执行纪律上失之于宽、松、软,是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理的处理,决不能视而不见、回避问题,更不能“护短”、“捂盖子”,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对管教失职、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严肃问责追责。

  挺纪在前,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纪委加强党内监督,就要把维护党的纪律摆在首位,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强化纪律思维。纪委不同于“公检法”,其履行职责的根本依据是党的纪律,必须坚持纪律思维,树立执纪意识,回归执纪本源,不能退守到法律的底线上,如果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不当回事,使纪律的高压变成低压、戒尺变成卷尺,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纪委的一切工作,都要朝“管纪律”的方向转,按“管住纪律”的要求改,坚持用纪律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要改进执纪方式。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转变执纪方式,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执纪,更加注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更加注重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执纪,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锤炼担当作风。监督执纪是纪委的天职,也是纪委不可推卸、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必然会得罪更多的人,这是避不开、绕不了、躲不过的,必须要有“敢动奶酪、敢碰问题、敢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做到“敢”字当头。纪检监察组织如果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必须追究责任。(作者系中共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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