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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深入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五位一体”的整体布局出发,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这些论述,把绿色发展理念摆在突出位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针对性,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应该看到,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一方面,青海被誉为“中华水塔”、“高寒生物自然种质资源库”,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无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另一方面,青海处于青藏高原复合侵蚀生态脆弱区,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弱,草场退化、土地沙化、雪线上升等生态问题极难修复。可以说,特殊的自然生态环境,决定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青海必须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我们更应该看到,当今青海,经历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积累了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其中,一个突出矛盾和问题是:资源环境承载力逼近极限,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方式已不可持续,城市拥堵、生态脆弱等危机日益凸显。如果不能引起足够重视,这些危机将越来越成为制约发展质量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可以说,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应当形成绿色价值取向。价值取向决定价值标准和价值选择,是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精心调适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应当打造大美青海新优势。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纵深推进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生态保护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专项工程,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碧水蓝天行动”,抓好湟水河等重点流域和水域生态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家园美化行动”,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和生态文化产业,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推动旅游业态和产品多元化,不断提升“大美青海”美誉度和影响力,着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强化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应当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绿色发展是理念,更是实践;需要坐而谋,更需起而行。绿色生活方式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也体现着我们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同度。应当坚持节约优先,强化集约意识,大到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产品,小到减少塑料购物袋、餐盒等一次性用品使用,以至随手关灯、拧紧水龙头,都是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都是在为绿色发展作贡献;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费,普及绿色出行、发展绿色旅游,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
绿色蕴涵着经济与生态的良性循环,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平衡,寄予着人类未来的美好愿景。让我们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我们期待,沐浴在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阳光下,明天的全面小康生活一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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